
一中队的队长廉兴、孙队长、李来春,恶警察李洪江、李喜春(极恶)、石健(阴险、恶毒)、田之政、于开友和二中队的刁雪松等均动手打过大法弟子。
黑龙江绥化劳教所一大队副大队长刘伟、李来春,教导员李春喜、中队长廉兴、二中队长刁雪松、警察金庆富、李键、石剑(音)、田之政、于开友、郑有良、高宗海、龙奎彬、李喜春等极为恶劣。法轮功学员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有的被吊挂、背吊、头上蒙塑料袋、烟熏、火烤、灌芥末油、浇凉水、坐铁椅子、用烟头烧手指甲、竹签钉手指甲、电棍电、胶皮棒打、拳打脚踢、扇耳光、罚站、剥夺睡眠、超时奴役劳动、控制不让去超市买食品、用品、不许上厕所等等。他们逼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信仰的所谓“三书”(悔过书、决裂书等),进行各种精神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