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日,大法弟子王新春到林场向高庆国要求归还五百元钱(注:此钱是二零零零年王新春被非法劳教一年期间,原林场场长王长岐、书记谢永辉向王家属勒索的)。高庆国和书记陈重及其手下刘广民、薛森林、吴建、张成等人对王新春拳打脚踢,衣角、裤子被撕坏了,恶人还图谋把他放进棺材里捆上,正巧伊春市里来人检查,恶人没有实施,把他放在台阶上就走了。第二天,王新春再次去要钱,不但遭到毒打,连当初给王新春的五百元收据也被掠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