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村劳动教养所一大队,在恶警张燕,沈红秀,李悦的指使下,恶警李薇,陈千美,王丽杰,李红梅,蔡静积极配合,不断的对大法弟子残酷迫害,经常增加劳动时间,从早上六点开始劳动(除吃饭和午休半个小时以外)直到晚上九至十点才停止劳动,对那些年老体弱的也不放过,为劳教所聚敛钱财。
恶警李薇对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更是没有人性的折磨,减少上厕所的次数,甚至七至八个小时才让上一次厕所,许多的大法弟子被折磨的肚子疼。恶警李薇,陈千美,蔡静,为了让大法弟子放弃信仰,每天只让睡二至三个小时,甚至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连续三天三夜。
还用罚站的手段每天站二十小时以上(吃饭也站 着)最多的连续站十五天,有的大法弟子脚站肿了,腿站肿了,有的肿到肚子。对不穿劳教服的大法弟子,恶警张燕和恶警李薇会亲自动手给大法弟子把衣服扒下 来。如果要上厕所,必须穿劳教服,否则不让上厕所。
大法弟子邢小玲被非法关押在一大队四班劳教,原在潍坊市工商局工作,因坚信大法,拒不配合邪恶,后被邪恶迫害连续罚站七天七夜且不让大小便,四至五人轮流看守。主要迫害邢小玲者:大队长张燕、李悦,代班队长王丽洁、李文。
法轮功学员郎会群被分在四班,由队长王丽洁和李文主管,郎会群一直到离开劳教所都没写“三书”,因此对她的迫害一天都没停。她是二零零九年四月份被关入劳教所的,最初连续三个月不让她洗头洗衣服,并且晚睡早起,每天休息几个小时,由专人看着她。因她坚持不写三书,被队长们肆意辱骂,如:炎热的夏天,李文将毛线挂在她的脖子上围着缠。
曾经有一次,李悦、李红梅、李文、申冉等多人拽着她围打,李悦打她的脸,李文用脚踢她,将她摁在地上踢她的脚和腿。二零一零年过年期间因她跟拜年的所领导反映问题被单独关押,由专人看着,直到六月份回家,期间连续几个月不让她上厕所,不让她洗头换衣,她被迫睡在地上的木板上,屋里放着尿桶,臭气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