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间,王振生下令将坚持修炼大法的大法弟子吊起来,脚构不着地,并对他们拳打脚踢,用鞋底子抽脸,不许喝水、吃饭,不许大小便,整日整夜地吊着。有的人脸被打得紫黑,肿胀得让人无法辨认。还有一名大法弟子因给同修送了几份经文,被玉田县恶警用手指和乒乓球拍子使劲戳其两肋和臀部,直至鲜血直流,然后又用电棒电击伤口,真是惨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