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法弟子宋文花,女,二零零八年1月25日~2008年7月17日被非法拘留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二零零八年4月25日于北辰法院开庭陷害她,她不服,上诉。现已转移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在判决下达以及转移地方,法院和看守所都没通知家属,事后家属要求复印判决书被北辰法院拒绝。
宋文花的案子已经上诉到了天津市中级法院,宋文花拒绝法院给指定的辩护人,现在案子被法官告知以书面审理进行,之前宋文花被非法判刑五年半的判决书家属始终没见到,所以家属提出法院给予判决书复印件以及见宋文花的要求时被法院以“没有义务”而拒绝。
与宋文花一起被非法拘留的大法弟子李立新(女)也被北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现在〈2008/8/7/〉案子已经上诉到了天津市中级法院,并先后与宋文花一起被转移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法院的判决书家属始终也没有看到,法官以“没有义务”拒绝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