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44257
中文姓名:
李小河
姓名拼音:
Li Xiaohe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兴长路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兴安区兴长路派出所所长

1999年法轮功学员海燕(音)去北京正常上访,还没有到信访局就被绑架到鹤岗驻京办事处,被非法关押8天后,又被绑架回鹤岗,又非法拘留15天,期间被政府干部张某某勒索钱财2000元左右。兴安区兴长路派出所所长李小河等人多次骚扰海燕,一次他在电话中骚扰,质问海燕:“你在家干什么呢?”海燕说了一句,“我要去北京上访,要告你们这些警察的违法行为。”结果一句话就被非法劳教一年。回来后,派出所不许她在该地居住。2001年10月海燕家的玻璃被砸,被迫搬了四次家,无论搬到什么地方,派出所都给房主施加压力,威胁房主,让房主写保证书。2006年11月,派出所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强行把她一家人户口迁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发生在鹤岗市兴安地区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3/19401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