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非法开庭准备诬判大法弟子李艳群。李艳群家人请了辽宁省天邦律师事务所正义律师翟义和为李艳群做无罪辩护,然而法庭不顾律师所述。虽然说当庭休庭,但是后来秘密判决,诬判李艳群十年。李艳群不服,上诉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法院在“六一零”胁迫下维持原判。参与陷害李艳群的有: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审判长:李德海,陪审员姚力、张丽明,书记员马慧。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大法弟子赵亮在钢屯矿上班被强行绑架,赵亮被非法判刑十年,参与迫害的有:葫芦岛市连山区恶党法院审判长:魏爱君,陪审员:张丽明,魏东,书记员:刘金焕,期间没有经过家属旁听,法院秘密判的,通知家属已经判完了,赵亮接到判刑书马上上诉葫芦岛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