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院电话(区号0312)
部份责任人电话:
副庭长陈洪强0312-6699703
崔曙光 3103101 13032081502(十几年来的参与迫害的法官)
河北涞水县龙门乡龙门村大法弟子王德谦日前被易县邪党法院诬判,目前上诉案被保定中级法院发回重审。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保定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崔曙光讲:因一审判决书上王德谦的名字写成了王德千,因此中院已裁定发回重审。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法轮功学员王金凤被南市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之后,王金风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本案进入二审程序。为了维护王金风的合法权益,其丈夫王会同又聘请了北京的两位辩护律师。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两位律师前往保定市中级法院递交委托辩护手续,在中院门口被门卫拦下,告知需主审法官同意才能上到法院。给主审法官崔曙光打电话,崔曙光开始没接,后来打电话告知律师,王金风案已经审结,不用递交委托手续了。而律师了解到的情况是,截止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晚上五点为止,王金风并没有收到二审判决书,上诉期间也没有参加任何庭审活动,而且她一直在准备答辩意见。
两位律师认为,很显然,王金风不仅被一审法院非法剥夺了获取律师辩护的权利,作为二审的主审法官崔曙光也在公然剥夺王金风在二审期间依法获取律师辩护的权利,同时也妨碍了两位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
近几年来,保定地区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冤案都是由他二审裁定。据不完全统计,自二零零七年始,就有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崔曙光等人劫持到监狱迫害。
迫害保定法轮功学员孔红云、王满红、王金凤、崔小先、崔树美、冯文珍、孟秀丽、刘顺先、孙杏坤、王德谦、路进友、杨智雄、董汉杰、高春莲、王云、张海洋、葛志军、董俊红。
崔曙光身为保定市中级法院的主审法官,明知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都是遭诬陷的,却为了自己的权位利益,知法犯法,一次又一次作出非法裁定,陷无辜者入冤狱。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涿州市法院二次开庭,对他们非法宣判,董汉杰、高春莲被非法判刑五年,葛志军被非法判刑四年,张海洋、董俊红被非法判刑三年,王云被非法判三缓五。其中高春莲、董汉杰、张海洋、葛志军等四人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后,保定中级法院一直没有音讯。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去保定中院询问,得不到答案。家属层层追问,近日得知,卷宗已于四月十五日由涿州法院立案庭韩姓人员送至保定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娄姓人员接手。后案卷分到刑二庭,由庭长崔曙光负责接手。
家属在保定中院查询处查询时,工作人员输入当事人姓名,竟查不到案宗,也就是说,案子未录入电脑,未走规定的法律程序。家属问到刑二庭庭长崔曙光,崔庭长表示,此案上诉不会公开审理,由合议庭商量出结果后直接判决,且判决结果实际上他们也说了不算。言外之意,结果内定。其实就有黑手左右司法公正。
河北易县62岁的法轮功学员吴桂敏现已被非法关押18个月,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易县法院刑事一庭法官何晓娟通知律师、家属,吴桂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家属聘请了律师参与二审辩护,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保定中级法院刑事庭开始非法立案,二月二十六日吴桂敏受到非法提审,三月二十四日又有北京律师到保定中级法院刑事庭,找到法官田银娇,要求开庭公开审理。但保定市中院依然知法犯法,不调查,不开庭审理,继续和其它部门勾结起来,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律师接到裁定书,维持原判。审判长崔曙光、审判员田银娇、代理审判员王兴雷、书记员王馨堃。
高金平上诉到保定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崔曙光、陪审员苏静明、张彦林,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六日下达非法判决书维持冤判。保定市中级法院二审历来不开庭,上诉前,知情人告诉家属,上诉也没用,因为一审量刑结果就是保定中院内审后给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