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农历大年大法弟子李文秀被抓到高密派出所,失去人性的恶警满嘴的酒气,象疯了似的打六个大法弟子,把李文秀的手表摔在地上摔碎了,把身上带的车票和现金全抢去。恶警打累了又往他们身上浇凉水。一个邪警问:喝不喝酒?大法弟子说:不喝!这个邪警说:“不喝就灌。”这时已是夜间十点多了,北孟镇派出所的车到了,把他们拉到了北孟派出所,用手铐铐了一夜。第二天又折磨他们,逼他们坐在水泥地上伸直腿,胳膊也得伸平等,加以虐待。当时的所长是张海洋。夜间把他们带到镇委大会议室,上半夜恶徒“转化”他们,下半夜看着他们不让睡觉,低下头就罚站,早上天不明就把他们弄到院子里,只穿一点秋衣裤头冻他们,当时院子里还有雪堆。镇长张作治穿着皮鞋踢李文秀的腿,踢的他们满腿起包,流着血。有一个在旁边观看的,吓得说了一句“淌血了”,张作治才停下。镇法委书记齐小庆用桶提着凉水,用舀子往他们头上浇凉水,镇党委书记刘明伦在旁边观看。之后恶徒不让他们穿棉衣,用手铐将他们铐在四面没有墙的车棚里或楼道里。张作治不定时用皮鞋踢腿,踢得腿上不断的流血。齐小庆不定时地打耳光,手打痛了就脱鞋用鞋底或厚书打,嘴里还嘟嚷着:“大骡子大马都能打过来,我就不信打不过来。”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五,恶徒将他们劫持到昌邑市拘留所非法拘留三十天,拉他们上车时,张作治还用拳打李文秀,大嚷着:“这个到他家门口晃牌子。”意思是给李文秀挂牌子到他家门口游街。于是恶徒给他们挂上大牌子,用车拉着游街羞辱他们。其实大法弟子堂堂正正的,问心无愧。迫害好人的邪恶才是最可耻的。
非法拘留三十天后,他们又被非法关押在镇政府里。恶徒把李文秀和刘子成等关在楼底下的小废品仓库里,拿进一个污水桶去,大小便、吃饭、睡觉都在里边。张作治、齐小庆还时而来打骂,还强制奴工劳动挖树窝子。后来恶徒勒索家属一千元现金(不开收据)才放人。
李文秀第二次被非法拘留是二零零零年的十月一日,被关进昌邑市拘留所,恶警把他们撵到室外,白天黑夜不让进屋,当时他们身上穿的还是单衣服,他们以绝食抗议十三天,拘留所长是姓尹。北孟镇派出所恶警将他们接回,向大法弟子家人勒索了五百元钱才放人(仍不给开收据)。
第三次被非法拘留是二零零一年的阳历年,被非法关押在村委,镇委人员李增福(其人是昌邑石埠镇西金台村人)、刘明伦、张作治、张所友(北孟镇副书记,昌邑丈岭人)等参与迫害,刘明伦叫着李文秀的名字问“还炼不炼法轮功?”李文秀坚定的说:“炼!”张作治拿起马扎夹着他的手指,刘明伦用力捏着马扎的另一头,当时他疼的“唉”了一声,一下就躺在地上了(过后被夹过的手指甲脱落了),张所友拿起马扎砍了他的腿十多下。一天的夜里,恶徒又把他抓去关在北孟派出所,张作治用电棒电击他,参与的有刘明伦、齐小庆。然后把他关进昌邑市拘留所十五天。迫害以来,他被非法关押在镇委和村委累计近二百天。
二零零八年正月二十六日上午,昌邑市六一零和北孟镇派出所,一帮子匪徒闯到他家非法抄家抢劫。当时他不在家,恶警抢去手提电脑一台(能刻光盘)、打印机两台、录音机两个,大法书籍、材料等。加之以前被抄的和勒索的现金,合计一万余元。从此李文秀被迫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