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忠琼及家属上诉,原定于2009年1月8日、1月9日的上诉案开庭,已发正式传票通知。随后不久,德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主办法官青加彬称开庭已取消,律师交书面辩护词。
2009年2月10日,德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青加彬对前去申请会见的辩护人(王忠琼的近亲属)称:此案正在审理程序中,合议庭也在考虑家属的无罪释放申请。当时青加彬不允许家属及辩护人会见王忠琼,同时称没有收到律师新的致函,也没有收到律师的书面辩护词。其实律师早在2009年1月初便将要求二审公开开庭的《律师建议函》和《公开开庭申请书》上交法院。
然而就在当天,德阳市中级法院却非法秘密下达维持一审诬判的二审终审裁定。家属找刑庭庭长胡炬,胡拒绝接见,并在2月13日不通知任何亲人、家属的情况下要求德阳市看守所立即将王忠琼劫持至位于四川省简阳市养马镇的四川省女子监狱八监区继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