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44559
中文姓名:
史春光
姓名拼音:
Shi Chungu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九台饮马河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附电话 区号:0432
九台劳教所 :0431-2511058
九台劳教所驻所检查室:0431-2511261
管理科:0431-2511834
郭俊鹏 所长办公室 0431─2511197 0431─2511058
管理科长:郑海令13331651669 副科长刘永全,干事金某、于某
严管大队教导员冯某,管教张新
教育科曾科长、高科长、 王春世 卫生院长 13844002938
张明才 大队教导员 13596197371 冯伟 大队教导员 13844968179
刘希多 看守所干警 13596054520 高克 农业大队改造大队长13314315816
队长 高春博
九台市公安局地址:九台大街55号 邮编:130500 传真:2324694
办公室:2358401 局长办公室:2328724 2324694 政保科:2358410
工农派出所:2323611 团结派出所:2323700 南山派出所:2323984
九台市司法局地址:九台市 邮编:130500 普法办:2324255 2324847
公证处:2341628
九台市法院地址:九台大街98号 邮编:130500 传真:2332764 电话:2335989
九台法庭:2347222 2347111
九台市检察院地址:九台市宏声路33号 邮编:130500 传真:2324547
办公室:2324893 武装部:2324540
九台市龙家堡镇政府地址:龙家堡镇 邮编:130504 书记室:2527010
镇长室:2527011
注:以上电话为上班工作单位电话,除值班室外,均可以在白天拨打。

近照:
家庭住址:
大队长史春光 13630548524 13715618448


迫害事实:
饮马河劳教所开发大队大队长。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时间、详情待查。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李广军在同修家切磋时被恶人告发,被山前派出所所长闫家富等人绑架,关入吉林市看守所,后他被山前派出所非法劳教一年,被劫持到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在劳教所,教导员史春光、大队长马国峰指使刑事犯人赵小刚、宋宝田威胁,恐吓他写所谓「五书」。教导员史春光强迫他完成奴工定额,每天四点半起床,中午不休息,干到晚上十点半,困的他多次站队都要睡着了。

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被非法关押在九台饮马河劳教所的长春大法弟子许君突然身体状况危急,转到长春中日联谊医院抢救,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晚去世。家人对许君仅仅是洗澡后突然脑出血一事有很大疑惑,对长春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司法厅劳动教养管理局局长提出申诉信,要求主管机关介入调查,给家属一个公正结果。

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晚6点20分左右大法弟子许君洗澡时晕倒,后被送往九台市中医院确诊为脑出血。晚21点,许君家属接到饮马河劳教所开放大队教导员史春光电话后迅速赶往九台市中医院,时间是晚23点30分左右。来到医院,家属看到许君浑身剧烈抽搐,呼吸困难,再仔细看,氧气孔在鼻子外边,打的点滴已经鼓了,药已经不往里进,旁边没有管教和护士,只有一名劳教所花钱雇用的男陪护在睡觉。

家属马上找到医生了解情况,医生建议必须转往大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不然很危险。家属马上找到饮马河劳教所高磊管教要求保外就医,高磊跟劳教所头目汇报后说不行,家属要求转院,高磊说要转也只能转往劳改医院,家属说劳改医院不具备治疗脑出血的条件。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凌晨三点左右,劳教所才让将许君转往长春市中日联合医院进行治疗,整个过程耽误了近三个小时。

到中日医院后,史春光教导员暗示家属不要做手术,意思人财两空。家属决定手术,史春光让家属先垫付医药费,等所里上班一定给,家属要求史春光出个字据,史春光说:“这个字据谁也不能出,我说给一定能给。”当时劳教所管教赵久胜,栾学德在场,栾学德还说这么大个所能欠你个人钱吗,你就放心吧。5点30分许君进手术室12点30分手术结束。手术后第二天,史春光曾跟家属说:“看看,跟医生说说,能不用的药尽量别用了。”

在许君住院期间,当医生告之许君家属账户没钱的时候,劳教所却迟迟不往医院打款,家属亲自去九台饮马河劳教所两次,劳教所才分两次往中日联转账三万元,当三万元用完的时候,家属跟史春光联系,史还让家属垫付。家属已垫付两万元,劳教所至今未给。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罗洪剑、张世波等七名警察把姜永胜绑架到九台市劳教所,没有任何合法程序,姜永胜被羁押到九台市劳教所开放大队隔离室。九月二十五日,警号为2200205的警察高磊。九月二十六日,警号为2200555的管理科长史春光,九月二十七日,警号为2200567的警察王万森,分别到隔离室看望姜永胜说,没有见到劳教通知书和相关资料,直到九月三十日,干事张云鹏说,劳教所接到一个电话,说扶余县国保大队会尽快补办一个劳教通知书。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晚九点,许君去世。十八日,许君家属去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跟石强副所长及史春光等人协商许君后事和要求报销医药费时,石强副所长答覆:医药费给报,丧葬费不管,但家属必须先同意签字尸体火化,然后才能给报销医药费。家属对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的许君后事处理结果不满意,许君尸体现存放在长春市朝阳沟殡仪馆。

九台劳教所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份开始就在有计划、有步骤的针对每个法轮功学员制定详细的“转化”步骤。所长雷力丰,副所长石强、管理科长史春光、考核办高克、教育科长马广丰等人不断的给下面各大队施加压力,要求提高“转化”率,要求每一名大队干部包几名法轮功学员,“转化”一人得奖金500元。同时利用那几个邪悟人员帮助他们做“转化”工作。他们的做法是,抓住学员谈话时的漏洞,或看到了学员的执着心,或已发现了谁有经文、资料,谁炼功、打坐等,都可作为迫害的藉口,还说什么我在“帮助你们修炼,去执着心”,“为了你们提高”等等这些邪理,为迫害罪行披上美丽的外衣。

法轮功学员王四海为了减轻对刘财的压力,站出来说《正见周刊》是他给刘财的。管理科长史春光、一大队教导员江敏、改造大队长杨宝林在找法轮功学员孙占刚谈话时说:“新年后要给你们施加点压力,采取强制措施。”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他们把孙占刚叫到办公室谈话,让他“转化”,写“五书”,被孙占刚拒绝,于是他们马上把孙占刚调到封闭大队严管起来,强迫坐板,不让下楼,不让与其他人接触,一直到二月四日才停止坐板。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管理科长史春光找法轮功学员钟竹谦谈话,问他是否要减期,钟竹谦说不要。因为在九台劳教所,凡是法轮功学员要减期的都必须写“五书”。在这之后,杨宝林多次找钟竹谦谈话让他“转化”,都遭到钟竹谦的拒绝。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杨宝林再一次找钟竹谦谈话,钟仍不配合,杨宝林马上将钟竹谦也严管起来,强迫他坐板,不让他与其他人接触、说话,并由两名包夹人员24小时监督。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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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5/十六年迫害-遭劳教判刑-家庭离散-311946.html
长春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的罪恶(四)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5/225787.html
九台劳教所近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0/219541.html
图们市大法弟子许君被迫害致死的经过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25/197719.html
许君被吉林饮马河劳教所迫害致死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7/19620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