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二日下午两点多,大法弟子牛艳红被吉林市哈达湾派出所警察绑架,抄走笔记本计算机一台、彩喷机一台、激光打印机一台、手机三部、大法数据等,所有物品折合人民币一万多元。当晚六点恶警将牛艳红和母亲、父亲劫持到哈达湾派出所。九点多将牛艳红的父母亲放回,牛艳红被送往吉林市看守所。
第二天牛艳红的母亲去哈达湾派出所要人,王辉恶警说:“我们只管抓人,案子交到吉林昌邑分局。” 牛艳红的母亲到了昌邑分局,一个叫王立君的给一张逮捕通知书,并说案子转到昌邑区法院。后来家人多次去昌邑区法院,审判长杨晓静(女)让他们回家等。记不清去了多少次,一次也也不让接见,只让往里存钱。牛艳红家很困难,每次只能存一、二百元,二两大米饭要二十元钱,家人实在没办法,再去法院找审判长杨晓静,她态度十分恶劣,说你们以后不要来找我,牛艳红的案子已到市中级法院。
家属们到中级法院陈宇法官告诉我们说:“你女儿已被判刑,判了四年。”家属很惊讶,为什么不通知家属?陈宇说“我们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有什么事,还得去昌邑区法院。”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家人给杨晓静打电话,问她:“人给弄哪去了?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让见面?”这次杨晓静说:“你们来取判决书吧,让你们见。”
昌邑区法院的审判长杨晓静(杨晓晶)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把牛艳红秘密判刑四年。牛艳红不服,上诉中级法院。办案人陈宇说:维持原判,在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将牛艳红送至长春黑嘴子监狱进行迫害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