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晚上七点半,丰沟派出所闵长春、张传臣、王守民、郭恢、高健、高树国到大法弟子王新春家,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非法强行入室,对王新春连踢带拽将其拖上警车,绑架到派出所前院。随后陶绪伟,王学刚,王海龙,孙立龙、曹万才、王士臣一拥而上踩头、踩脚、腿、胳膊、身体,把胳膊反背过去用手铐反铐,对王新春身体进行暴力摧残。
第二天晚上民警王学刚、张立国和孙立龙继续施暴。王学刚和张立国给上后背铐,之后又用力抬起胳膊,连续折磨他三天三夜(这三天公安局副局长丁德志天天去观察情况)致使脸变形,后背肿老高,手腕伤四处,手背红肿的像馒头,浑身痛苦不堪,生活不能自理。
三天后,十二月十一日,王新春被放回家,但副局长丁德志叫丰沟派出所王守民、郭恢、高健、高树国、刘清林,大昆仑派出所张文革,金山派出所张晓光,奋斗派出所扬长衫,轮流白天黑夜在他家监控,寸步不离,不许他和任何人接触,不许告诉别人被迫害的经过,非法限制其人身和言论自由,15天后王新春全部消肿了,伤口基本上恢复,被告才解除了对他的非法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