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45001
中文姓名:
李栋
姓名拼音:
Li D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山东华恒矿业公司
工作单位地址:
华恒矿业公司位于新泰市汶南镇。
近照:
家庭住址:
华恒矿业有限公司“六一零办” 李栋(原公安科科长,其父为新泰市看守所所长李平手机13954891969)
迫害事实:
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华恒矿业公司(原汶南煤矿)“六一零办”。 

山东华恒矿业公司公安科恶警科长高磊、书记王立新和公司六一零办李栋等绑架、非法搜查、勒索本公司法轮功学员王安英、任志玲、牛荣田。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晚六时许,法轮功学员刘贞福(华恒矿业职工)在清除公司宿舍小区宣传栏内诬蔑师父和大法的宣传画时,被一毕姓恶人构陷。当晚九点,矿公安科把刘贞福夫妇叫了去,将刘贞福非法扣留。他的妻子回家不久,科长李栋带领恶警高磊、王爱民等七人,闯入家中抄走现金和存折一万六千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九评》和真相资料等一宗。

二零零七年年初,华恒矿业公司法轮功学员牛荣田、任志玲被公安科恶警科长高磊绑架后,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二零零八年八月底到期。

矿公安科恶警科长高磊、邪党书记王立新和公司六一零办李栋在俩人回来前,向其家人各敲诈勒索三千元,没有任何说明和收据。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4/泰安风雨十六年(3)-307308.html
山东华恒矿业公司恶警迫害善良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2/18454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