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1日,大法弟子张承兰起诉山东省济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案的全部材料送到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当时接案工作人员告知一星期内通知立案。此案后来一直推托,市中区法院立案庭对此案不敢直接立案,要向市法院汇报,根据市法院的意见决定是否立案。
2009年2月3日,济南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江涛,對张承兰起诉山东省济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案,张叫张承兰到立案大厅等他。半小时后,张委托立案庭陈姓女法官转告:张庭长说已经请示省高院,省高院电话通知法轮功案件不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