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45172
中文姓名:
刘玉莲
姓名拼音:
Liu Yuli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昌图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昌图区号-0410
检察长:
王洪彬 13504108311
赵险峰 0410-5920901 手机:13704105437
赵希伟 0410-5920233 手机:13941046656
副检察长:王丽卉 024-75920660、13941086888
[起诉科]科长:李辉 13704107749
[侦监科]科长:刘玉莲 024-75920685、13504100511
[公诉科] 科长:刘洋 024-75920013、13470103039

孙志刚 办公室电话:0410-5920052 手机:15841031551
刑事庭,李明,5823203,13700106611,68010,5829746
赵玉杰,13591084111,68011,5820870
孙丹,13591066899,68015,5815666
潘义,13081798558,5830332
李万祥,13624905999,5900395
张铁民,13941086899

法院:
李明-13700106611
潘义-15241029936  13081798558    0410-583033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省昌图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

二零零七年五月四日,大法弟子刘庆华、孟祥臣在昌图县毛家店镇六家子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被昌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建新、毛家店镇派出所所长臧磊绑架。在昌图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六个月的期间里,多次被刘建新等恶警和不法之徒非法提审,遭到非人的打骂和酷刑折磨。刘庆华的身体被迫害的出现严重的肝硬化状态,刘庆华和家人要求保外就医而被非法拒绝。

大法弟子刘庆华、孟祥臣被昌图县检察院和法院非法起诉和非法判刑三年。昌图县检察院和法院直接参与迫害的是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刘玉莲和公诉科孙志刚。法院副院长廉子良、刑事一庭庭长李明和主办人李万祥。刘玉莲曾多次参与迫害善良无辜的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四平市大法弟子刘庆华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1/19818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