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志刚 办公室电话:0410-5920052 手机:15841031551
刑事庭,李明,5823203,13700106611,68010,5829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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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七年五月四日,大法弟子刘庆华、孟祥臣在昌图县毛家店镇六家子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被昌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建新、毛家店镇派出所所长臧磊绑架。在昌图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六个月的期间里,多次被刘建新等恶警和不法之徒非法提审,遭到非人的打骂和酷刑折磨。刘庆华的身体被迫害的出现严重的肝硬化状态,刘庆华和家人要求保外就医而被非法拒绝。
大法弟子刘庆华、孟祥臣被昌图县检察院和法院非法起诉和非法判刑三年。昌图县检察院和法院直接参与迫害的是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刘玉莲和公诉科孙志刚。法院副院长廉子良、刑事一庭庭长李明和主办人李万祥。刘玉莲曾多次参与迫害善良无辜的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