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8月在山西女子劳教所二队,高素英写要求取消非法劳教的复议书,被二队恶警纪香芝指使下的五名吸毒人员殴打,打的胸部疼痛长达3个月,浑身青紫。恶警还诬蔑说成是高素英打人,将高素英非法延教三个月。当高素英要上诉时,二队大队长陈春香指使吸毒人员将高素英的纸笔抢走。在高素英被非法劳教期间,长治市“610”妄图从经济上搞垮高素英,挑动她的丈夫王聪伶与她离婚,并将家产全部掠走。长治城区法院审判长张铮、审判员申玉清、苗睿铮、书记员张娟参与从经济上迫害高素英一案,他们在背后收取高素英的丈夫王聪伶6000元人民币,从而将财产全部判给王聪伶。
2008年8月8日,法轮功学员高素英要写劳教复议书,要求取消山西女子劳教所对自己的非法劳教,遭到在警察纪香芝指使下的四、五名吸毒人员的拳打脚踢,高素英被打、掐得浑身青紫,她的胸部被踢,疼痛长达 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