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当天,大法弟子魏秀玲与几个功友去北京,次日(七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涞水。被裴山派出所恶警刘学武等人劫持到易县职教中心非法关押一夜,七月二十二日,刘学武等人又把她们劫持到裴山镇。镇政府邪党人员逼她诬蔑大法,强制写不炼功的保证书,逼着按手印,威胁并勒索家属拿二百六十元钱赎人,收据上只写二百元,才让她回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西街村干部庞文国,李春玲伙同镇派出所所长刘学武等人上门抄家,把一法轮功学员家里的东西抄的抄,拿不了的砸的砸,走时还勒索了17000元钱,次日又要了100元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以河北省保定市易县裴山镇书记张学刚、政法委书记庞恒伯、派出所长刘学武、县国保大队长田国军等恶人恶警,以各种非法手段对西白涧村的法轮功学员迫害,如上门骚扰、绑架、抄家、办班洗脑、关押、敲诈勒索等等,至今十多年了,一直都没有停止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弟子张士英去北京上访,被裴山派出所所长刘学武非法罚二百元钱。二零零零年六、七月份,因张士英不放弃修炼,刘学武又将张士英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二十八天后,并罚七百五十元钱。张士英仍不放弃修炼,又被当地派出所恶警送到易县的转化班(地址在易县粮库)非法关押了十天,被强制写所谓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罚一百元钱。
一九九九年八月份的一天,南街村村主任李金贵领着镇派出所所长刘学武到一法轮功学员家去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该学员说是,他们就把该学员拉到派出所,让她抱着树把双手铐上,还罚款1000元,也不给开单据。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易县裴山镇法轮功学员新婚夫妇马国栋、张景芬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请愿,被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冯德成、裴山镇派出所所长刘学武、裴山镇镇书记张学钢从北京绑架。
第二天,裴山镇书记张学钢、派出所所长刘学武带领三十多名警察、镇政府官员,用木棍、镐头、铁棍砸毁新婚夫妇马国栋、张景芬新房五间,新婚所有家具、被褥、衣服、金首饰、古董、几十斤小麦、玉米、棉花、花生、油、碗筷抢劫一空,做饭的铁锅被砸烂,一套新组合家具没法抢走,被土匪官员砸烂。
张景芬被非法关押在易县看守所二个月,被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冯德成罚款二千元,马国栋被非法关押在易县拘留所四个月,被勒索四千元,裴山镇邪党官员罚款一万八千元,裴山西街村委罚款五千元,新婚夫妇马国栋、张景芬遭受损失达十万元左右。
二零零零年六、七月份,裴山村一女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修炼,裴山镇派出所所长刘学武将她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二十八天后,并罚她750元钱。因该学员仍不放弃修炼,又被当地派出所警察送到易县的转化班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裴山镇派出所长刘学武、指导员梁建华带人到刘凤昌家非法抄家,所有大法书、资料被抄走。在村支书王凤坡家被暴晒一晌午,又把刘凤昌绑架到派出所非法拘留,在拘留所四天又转到看守所,长达九个月的迫害,刘学武勒索一千元,从看守所又被转到县汽车队洗脑班迫害七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派出所指导员梁建华带人对王泽文、李东生抄家,抢走大法书、资料、师父法像及私人物品。非法将王泽文,卢淑芬带到派出所审讯,并非法拘留二人各十五天。当时全县被拘留的学员多达二十多名。派出所长刘学武还强迫学员们写保证书,每人勒索五百元,还将法轮功学员用手铐铐起来摄像,再将录像拿到电视台播放,丑化和侮辱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十月孙连峰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警察绑架进北京市郊看守所。当时外面下着小雪,里面的刑事犯脱光孙连峰衣服,往他身上浇了半个小时的凉水。几天后,孙连峰被景县警察关入县看守所。在这期间,县公安局政保股赵明广等人到他家非法抄家,乡里以叶书记为首、包括王永玲、左贵玲、苏凤起、王红亮、段永福等人也经常上门骚扰、恐吓,乡书记周瑞星、乡长王万红还敲诈他家三千元钱。孙连峰的妻子钟进文被叶书记强行要走身份证,并被勒索200元钱。孙连峰被非法拘留一个多月后,邪恶勒索了3000元,孙连峰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正月某日上午,恶警刘学武强迫魏秀玲去镇政府清扫垃圾,之后,又被推搡着和其他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到一位曾依法去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家观看被迫害的惨景──该学员的家被邪党人员破坏的面目皆非:儿子新婚家具全被抢走,其余的东西,包括门窗玻璃全被砸烂,只剩几间空房。恶人强迫她们在街上喊诽谤大法与师父的口号,不喊就辱骂、扇耳光、用脚踹她们。邪党人员用卑劣的方式威胁一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之后她们被带回镇政府。那天正是裴山大集日,刘学武等人强行在魏秀玲等二十几位法轮功学员的脖子上挂上写着姓名的大牌子游街示爱。邪党人员连推带喊逼他们站队,并且有很多邪党人员前后包夹,强迫她们串了整整一个集市自报姓名以不入流的文格式手段羞辱大法学员,在大集上人多的地方强迫她们站成一排推着她们轮换着站到前边说“我叫某某”“与法轮功决裂”和诬蔑大法的话等。之后又把她们弄回镇政府威胁她们以后天天去镇政府报到。 此后魏秀玲被迫天天去镇政府报到清扫垃圾。还强迫拿十元钱买一本诬蔑大法的书,二十多天后,要她隔几天去一次,如此长达半年的时间。
二零零二年六月,治保主任张石要魏秀玲去派出所报到,刘学武、许军为逼迫她放弃修炼,体罚她围着院子跑三圈仍未达目的。许军等人就把她胁持到易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四、五天。魏秀玲绝食四天后,刘学武、村干部张石把她丈夫带到拘留所骗说接她回家,却被送到易县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间,魏秀玲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家人为营救她,给了刘学武五百元钱,另外还有车费、油钱七、八百元。但家人出的钱远不止这些。家人把钱交给刘学武后,还被拘留所一所长(此人当时五十多岁,瘦高个)敲诈五百三十元饭费。但最终人没放,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十八天后,却被他们送到县看守所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