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610、国保大队和汀泗镇派出所一行人,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开两辆警车,窜到汀泗镇长寿小学,企图绑架正在上课的女教师汪芹未遂,二十一日将汪芹的丈夫许上星骗到派出所劫持,送到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女教师汪芹被迫流离失所。
现在,汪芹的丈夫许上星已经回到家中,但是汪芹的娘家和自己家的电话已经被监听,不法人员仍然在非法搜查,企图绑架汪芹老师。
参与企图绑架的还有咸宁市汀泗镇派出所所长庞兵、警察刘拥军、敏剑。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咸安区国保大队长樊忠、闵剑和另一名女警察把何桂红从洗脑班接回,非法拘禁在咸安区看守所。
邹誉,樊忠,闵剑等恶警,还有咸宁市610的头子姚雄到洗脑班非法讯问张为卿三次,然后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将张为卿绑架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一六年一月何桂红在看守所胃部、胸腔、小腹等处出现疼痛,二月份不能进食,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垂危。咸宁市“610”,市国保支队,咸安区国保大队和看守所怕承担责任,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晚七点,咸安区国保大队闵剑打电话通知家属。二月二十七日弟弟从外地赶到看守所,这才将何桂红从看守所接回家。
二零二一年八月被非法判刑。由于上次被非法判刑时,张为卿当庭揭露公安局的违法犯罪事实,这次就以发真相资料为借口实施报复,被非法判刑三年。公安局责任人徐承中、闵剑、殷俊;法院审判长林少坤、审判员廖鹏、书记员李俊。检察院公诉人胡爱玲、李文广。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丁晓兰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判刑一年。公安局责任人徐承中、闵剑、殷俊;法院审判长李拥军、审判员陈斌、书记员李俊。检察院公诉人余宗晔。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四十分左右,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国保大队队长章海兵、副队长闵剑、警察余滨等一伙四人到吴裕勋家非法搜查,两人未穿警服,未出示搜查证。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闵剑、警察余滨来到吴裕勋家送逮捕通知书,告知家属吴裕勋被非法逮捕,两人均未穿警服。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上七点钟,咸宁市咸安区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主谋为国保大队长章海斌、闵剑,调动全区各派出所男女工作人员,分别到各法轮功学员家中,先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派出所,然后在家中无主人在场的情况下,派人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将法轮功学员家中所有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和相关学习资料全部抄走。
被绑架七十五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有:罗桃英、裴何先、王立新、程细庆,当晚七点已被送回各家。七十五岁以下的法轮功学员有:朱早先、唐树敏、陈新春、王兰英、周汉明、陈巧云、程卫平、张维X(注:第三个字不详)等,现都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上七时,在咸宁市咸安区国保大队长章海兵、副队长闵剑的指挥下,咸安区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其中程卫平被绑架到咸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经六个多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