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一庭庭长 郑丽君:0311-83867051(参与迫害杨焕平、耿树兰、李冬梅、栾城阎瑞敏、胡艳霞等)
刑一庭副庭长 岳红丽:0311-83867050(参与迫害李明芳、张风云、司马静)
刑一庭副庭长 李立新:0311-83867048(参与迫害杨会州、行唐杨焕平、平山张英同案)
书记员:王颂扬(耿树兰、李冬梅案责任人)
刑一庭法官 许丽娜 18632189605(参与迫害梁业宁、刘顺芝、蒲杏池)
(注:电话可能是连号,可以试一下83867049等)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在610的操控下,于2009年3月13日枉判宋爱昌有期徒刑三年。宋爱昌不服依法上诉至石家庄中级法院,目前已有两位正义律师介入,这是第四轮了──重审的二审阶段。
宋爱昌案重审开庭后,律师和主审法官赵静以及主管院长啜曾义多次沟通案情,两位一再表示他们会按照证据作出判决,暗示因无证据会判无罪;重审开庭前,在律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的多次投诉控告下,合议庭审判长赵静认为宋案没有证据,一再让检察院撤诉,因为宋爱昌已经被非法关押20多个月了,涉及国家赔偿问题,明明公认的宋案没有证据,可检察院不敢撤诉、法院不敢判无罪。在610的操控下,中共的公检法联合勾结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非法判三年的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律师和家属曾经找到啜曾义和赵静,他们一再表明是桥西区法院审委会的集体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