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045503
中文姓名:
杨进
姓名拼音:
Yang Ji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
工作单位地址:
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邮编100740
电话:65246279、65135130
市公安局总机:85225050转各科室
市局预审总队:87395178
市局办公室
电话:85222237,邮箱:p-bgs-msc@bjgaj.gov.cn
市局政治部电话:65280613,邮箱:zzbmsczgjdk@163.com
市局法制办公室:85222844,邮箱:394306522@qq.com
市局闻办公室:65234321,邮箱:cindy_wange@tom.com
市局情报信息中心:85223433、85222073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信访支队
地址: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信访支队
邮编:10074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恶人。

2007年12月16日下午,北京法轮功学员李津鹏在家中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及万寿寺派出所绑架。经辩护律师全面细致调查,目前显露案情内幕。大量事实证明,李津鹏案是司法机关在“从重从快”压力下全面造假、蓄意栽赃、蓄意枉判的造假大案。

本案办案人员奇多,先后有48个公安人员介入本案,其中有万寿寺派出所的14人(询问、搜查等):王林、范泽公、王春祥、李建武、王清、杨东军、祖葳、王东明、高瑞斌、张征、徐振华、史强、鲁友利、于海东;海淀分局国保支队的7人:勾磊、于志强、王建国、苏文云、梁兴禄,和审批立案的余志海、张春海;市局刑侦支队勘验人员的3人:玉柱、孙立昭、李军;海淀分局预审处3人:滕静、李明春、刘晖;海淀分局法制处2人:崔宁、卓云腾;市公安局预审处4人:刘大志、张璐、王宗恒、王磊;公安鉴定人员12人:张长江、宋崇峰、邢丽萍、魏垂策、余静、刘明辉、陈占合、张淑芳、姜华、任伟、王兮、曹健;办理劳教的5人:除了刘晖、李明春外,还有审批的刘浩、海淀分局的李学明、市局法制办的杨进。另外,检察院人员1人:代理检察员陈雷;见证人2人:北洼西里小区居委会主任叶文泽,还有个特殊人物万寿寺派出所长期借用的北京无线电厂的专职见证人侯长海。以上人员合计51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北京48名警察集体造假 李津鹏冤案内幕显露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14/19888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