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七年十月左右,河北迁安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青松、李艳奎、崔庆茹、赵明华、张贺文等。二零零八年五月,上庄乡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散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梁秀兰、邵连荣、杨占民、张立芹、孙永生、李秀华等。二零零九年九月及十二月,李青松、邵连荣等十名法轮功学员先后遭迁安市法院诬判重刑。十二月三十一日,亲友委派两名家属代表去了法院,希望可以讨回公道,打电话找主抓案件的副院长张树安,张说他开会去了,让找刑庭。自知理亏躲躲藏藏。
在迁安市邪党书记范少惠的指使下,公安局孙俭、彭明辉、蒲永来、哈福龙,检查院的周文庆,法院的张树安、冯小林、赵文禄捏造证据,對大法学员李彦奎、李青松、赵明华、张贺文等秘密判刑。
迁安法院副院长张树安、审判委员会成员冯小林、王子良、赵文禄等多次在工作场合公开对被非法判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说:“法轮功案子不按照法律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