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9年10月,大法弟子陶伟到北京信访局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两名警察绑架到双鸭山驻京办事处,并把她的600元钱搜走。关押四天陶伟被集贤县富强派出所所长接回后,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当时的看守所所长吴北青还强行给她戴脚镣子,公安局政委耿振东伙同吴北青二人狠命的掰她的手、拧她的胳膊,抢她手中的大法书,导致她的胳膊长期抬不起来。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陶伟的丈夫担心她的身体,为她定了200元的盒饭。她对警察说她的家人都在受苦,不吃盒饭了,要求给退掉。在送了三、四次以后,看守所有人告诉她已给退了,她不知道钱给谁了,过后问她家人,家人根本就不知道。在家人到拘留所看她时,所长吴兆清又叫家人再交二十天的饭费300元,她的家人没钱又担心她被刁难,只好向同来的亲属借钱交上,恶警没开收据,在陶伟被带走非法劳教后,恶警又向她丈夫要了150元的饭费,也没有任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