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二年八月初,户县“六一零”和户县公安局成立了“八二项目组”,抽调了国保大队、刑警大队和各派出所的警察,历时一个多月将户县、西安城区、咸阳和甘肃兰州〔在西安地区的〕四十多名大法弟子和帮助大法弟子的世人绑架到户县,制造了四十多人被酷刑折磨、一人被迫害致死、十人被非法判刑、八人被非法劳教或长期关押的严重后果,成为西安地区对法轮功学员群体迫害的又一大案。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户县地区二十一人:高美娃、潘芳丽、李玉华、王宏、王莉、王红、肖真勇、耿军民、刘俊义、张卫斌、肖春红、张莲蕊、刘淑燕、戴莲、徐清凤、周亚婷、白秀英、杨芳莉、吕秀霞、吴廷玉、王明花;西安地区十六人:杨恒青、雷涵、刘芳、王维真、耿艳萍、党竹林、张芳、高碧莲、相桂枝、张桂英、龙爱琴、闫安芳、冯亚云、孙秀花、孙秀文、方立婷;咸阳地区一人:马金娥; 甘肃兰州地区三人:韩旭、郗丽琳、张萍。
参与绑架、残害大法学员的户县警察:邓元礼、严迪欧、徐涛、沈森林、严继龙、闫长义、陈临江、王永安、张涛、孙峰、刘敏、黄凯、杜召、刘毅等。
上述四十一名大法学员和多名帮助大法弟子的世人遭到被非法抄家和抢劫,抢走了许多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现金和外币〔数目不详〕;抢劫了至少十台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等印刷设备。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被送到山沟里一个秘密住所遭受酷刑折磨、毒打、逼供。有的被反捆吊挂用细绳抽打,有的被蒙上黑头罩拳打脚踢、扇耳光、用钝器砸脖子,有的被戴上手铐、脚镣长期下蹲,有的坐老虎凳,有的连续几昼夜不得睡觉,有的不准吃喝、不准上厕所。
二零零二年十月四日,陕西户县公安局硬说韩旭就是他们要找的小曹,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由兰州警方将韩旭押至陕西户县公安局,由局长刘自金带领十余人对韩旭进行严刑逼供,上“老虎凳”(就是将人五花大绑,把两个胳膊套在椅子背上在两张椅子之间挤压),施刑者是大队长樊合德邓元礼蔡某等。
户县法院及陕西省中级人民法院都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韩旭就是他们所谓的小曹,在法庭上申诉被刑讯逼供坚持自己没有罪。被夺走话筒阻止申诉,甚至将韩旭赶出法庭,剥夺了韩旭的申诉权利强行判刑十年送往渭南监狱。韩旭多次上诉,写申诉材料均不予理睬。
二零零二年十月初,户县政保科警察樊和德等将张萍劫持到腊家滩戒毒所。当时户县警察对被抓的三十多名大法学员均实施酷刑。参与警察有户县政保科警察刘志金、樊和德、徐涛、严迪欧、严继龙、周党普、杨敏亮、邓元礼等,他们用一种叫上绳的酷刑刑讯逼供,其中法轮功学员王大维被刑讯致死。张萍在三天内被上绳六次之多,两手二十天不能持物,毛巾都拧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