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对石春德的迫害
参与迫害的有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镇党委、政府书记任守民、副书记:齐瑞荣、杨某某,派出所所长李春华、指导员高小平、警察娄春生。
1、多次非法抄家。胡乱翻腾,砸坏锁头。主要是北港派出所李春华、街道办、维稳办的人;
2、敲诈勒索:派出所娄春生、王学信等人勒索3000多元(用于吃饭、跳舞);派出所李春华勒索500元;
3、非法照相、登记身高、鞋号等。主要是笊篱头子派出所警察刘方顺、叶汉林等人;
4、监控住宅电话,手机,甚至监控所有亲属电话、手机;
5、监控住宅,包括所有进出人员、车辆;
6、监控行踪:
7、奥运期间“三班倒”24小时监控;
8、恐吓家人、恐吓所有亲属,诬陷法轮功;
9、栽赃陷害法轮大法,侮辱炼功人;
10、造谣诬陷:说法轮功组成“敢死队”进京破坏奥运;
11、经常骚扰、干扰生活和工作;
12、干扰正常出行、出门、赶集,曰“不许出门”!
13、非法抓人。零二年六月,龙港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马清波、李春华等人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我抓到公安分局审问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