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一日下午,法轮功学员纪保山正在位于大罗密镇八公里四队的家中院子里干活,方正县国保大队四名警察,进院后不由分说就给纪保山戴上手铐,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和证件入屋内抄家,进行抄家的有方正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家奇、于广生,国保大队队长鲁统金、副队长白文杰、警察王林春。王林春首先进屋翻东西,把纪保山的计算机、两台打印机、大锅盖及一捆导线、三部手机、两台音响和大法书一并搜走。
从正月初四一直到五月十三日,纪保山的妻子持续向方正县国保要人,国保大队的恶警扬言:纪保山不写“保证”就不放人。
由于邪党恶徒相互推诿不放人,纪保山的妻子只好抱着两个月的孩子沿街乞讨,把丈夫因炼法轮功做好人,被方正县国保大队非法绑架抄家,造成妻子和两个孩子无法生活、没有经济来源的处境和目前的悲惨遭遇,写在一块黄布上,呼吁各界善良的人们给予关注。
看到纪保山的妻子沿街求助,国保大队队长鲁统金、副队长白文杰、警察王林春,在街上找到纪保山的妻子,她以为有希望了。 可是没想到在公安局鲁统金威胁说:“把她的孩子找个地方,把她(纪保山的妻子)拘留。”后来恶警白文杰、王林春开车强行把纪保山的妻子和俩孩子送回家(家在高楞八公里小四队住),纪保山妻子想要回自己的凳子和求助的布,他们不给。
哈尔滨市方正县国保大队警察鲁统金、白文杰、王林春在二零一零年七月内先后闯到方正镇、松南乡、伊汉通乡等处法轮功学员家中进行骚扰,进行所谓回访,询问被迫害的事、进行笔录。
在方正县看守所关押期间,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王林春对纪保山刑讯逼供。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纪保山的妻子石仁雪找到警察王林春,指责他为什么要毒打纪保山?为什么执法犯法?并正告王林春要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警察王林春说:“是我打的又怎么样?我就打了,你愿哪告哪告去。”
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晚上,方正县沙河子村派出所王洪远带方正县国保大队长鲁统金、白文杰、王林春闯入王志民家,对他家进行了非法抄家,当时抢走一个笔记本电脑,并把他绑架到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进行非法审问,并对其威胁、恐吓、谩骂。在晚上十一点多把他关进拘留所,在拘留所里又对其多次进行非法审问,并扬言要对其判刑最少四年。五天后,在方正县公安局强行勒索二千元钱后放回,电脑被扣。回来后,王志民单位局长王林、马志文、杨占洲又对其进行多次非法审问、恐吓。
二零一三年,会发派出所警察和方正县国保大队警察卢统金、白文杰、王林春又闯入云福贤家非法抄家,并将她劫持到哈尔滨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方正县国保大队长白文杰、王林春闯到唐山,将长期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李长安绑架到方正县看守所。
在九月一日的庭审中,李长安当庭揭露,国保大队队长白文杰和警察王林春等在提审时威胁、诱供李长安:“你不承认挂条幅就把你妈妈和你媳妇抓起来。”李长安要求知情犯人王洪利出庭为他作证,法官却不予传唤。
方正县法院于十月九日二次开庭。公诉人没有念起诉书,而是念了新增加的为白文杰等诱供开脱罪责的造假材料,并当庭播放提审王洪利的造假录像。律师当庭指出,王洪利本身就是在押人员,在你们的掌控中,他是没有自由权利选择说什么和不说什么。
李长安当庭为自己辩护并给在场的人讲法轮功真相,被法官张宇冰打断并态度很不耐烦的说:“不要讲与本案无关的事,我没时间听你讲这些,”强行结束庭审。
方正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践踏法律与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串通一气,拼凑所谓的“犯罪事实”,罗列罪证,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非法判李长安十二年重刑。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方正县国保大队、方正县公安局、各乡派出所警察联合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8点多,方正县国保队长王林春带领方正县大罗密乡两个警察和松南乡所长姓宁,也带领两个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蔡芹家,王林春问蔡芹是否还修炼法轮功,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王林春就对其他警察说:搜。王林春和另一个警察抓住蔡芹的胳膊不让动,其他人就开始非法抄家,抢走私人大法相关物品,然后强行给蔡芹戴上手铐,把她绑架到方正县公安局。
他们把抢来的所有物品都照了像,然后让蔡芹签字,蔡芹为了不让警察们干坏事,毁了他们,就说:我不签,我签了字这就是你们犯罪的证据,我为了你们好。他们不听,王林春等3、4个人一起抓住蔡芹的胳膊,强行掰手指,在纸上按了一下才松开,把蔡芹的胳膊都掐紫了。
下午,他们又让蔡芹念一张纸上的字,蔡芹不念,王林春就又和其他3、4个警察给蔡芹反手戴上手铐。到了晚上11点多,强行把蔡芹送到哈尔滨鸭子圈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才给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