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坎华 国保大队大队长 5523758 2089265 13930711999
唐国利 国保大队教导员 5309879 13603271866
王学军 副队长 21756 2039189 13832750052
董铁民 电话 13903278369
李毅:手机13383079711
刘姓:手机13833716089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遭唐国利、李毅绑架、抄家的法轮功学员有:李银娣、马存壮、安丛敏、李淑梅、王金芝、唐建英、王佳胜。其中,王佳胜被冤判十年;唐建英被三年劳教。其他人被勒索1-2万元钱后放出。
二零零九年,遭唐国利、李毅绑架的法轮功学员14人;被抄家15人。法轮功成员王继军、李丽、张永红、陈淑敏、刘凤玲、刘桂英、左淑萍、赵兰君、田敬先、刘桂兰、刘芳、徐双丽、李桂英、张丽波被绑架并抄家;宋俊鹏被抄家。其中王继军被非法枉判四年;张永红被批劳教一年;李丽被判三缓五、田敬先被判一缓三;陈淑敏、刘凤玲、刘桂英、左淑萍、赵兰君、刘桂兰、刘芳、张丽波被非法关进看守所;所有人均被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特别是刘桂兰被抄家后发现所有私人存折都被抢走了,其中女儿的一个存折2万,老伴的两个存折共3.45万,以及刘桂兰教授自己的工资折4500元及500多元家庭零用现金与一个装有20多元零钱的钱包。
同年九月份,他们还绑架了黄骅市的李朝臣、王胜华两位法轮功学员,导致李朝臣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下午,沧州市运河公安分局国保队长刘坎华指控恶警李毅、张振海等数人闯入师专教授、大法弟子刘桂兰家,绑架了刘桂兰并非法抄家,把家里翻的一片狼藉,抢劫私人物品价值四千多元;恶警走后家人整理物品时,发现所有私人存折都被抢走了,其中女儿的一个存折2万,老伴的两个存折共三万四千五百元,以及刘桂兰教授自己的工资折四千五百元及五百多元家庭零用现金与一个装有二十多元零钱的钱包。
当刘桂兰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从看守所回到家中去银行挂失时,被告知:她和女儿的存折已被冻结。随即刘桂兰去运河分局找国保队长刘坎华索要,连续去了两天都毫无结果。
二零一零年,唐国利、李毅非法抓捕、骚扰了法轮功学员齐俊玲、刘桂兰、常立新、赵燕来、宋俊鹏、刘芳等6人。其中:齐俊玲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刘桂兰被非法劳教一年;常立新被绑架到运河分局并关到看守所;其余人被骚扰。
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上午10点40,沧州运河公安分局李义和一男一女三名警察去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刘桂兰家,因刘桂兰没在家。她老伴告诉李义等人她在同事孩子的婚宴上。据说中午12点左右,李义等人以“取保候审期限已满,需去分局填表”为名,将刘桂兰骗出宴席,直接绑架到运河分局。
刘桂兰拒绝签字,唐国利指使李义等人又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将刘桂兰直接绑架至石家庄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运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唐国利、李毅等恶警又骚扰了法轮功学员刘芳、宋俊鹏;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多,唐国利、李毅等六男一女继续骚扰宋俊鹏。
二零一一年,唐国利、李毅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常玉芳、张平、李春光;参与迫害了田敬先,均被非法抄家并被关进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二年,唐国利、李毅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贾召庆、韩淑贞、王振清、刘维民、胡秀梅、曹延香、曹淑兰、丁玉兰,骚扰了张丽波。其中,曹淑兰被冤判七年,曹延香、韩淑贞被批一年劳教;胡秀梅、贾召庆、刘维民被非法关进看守所;王振清被关进运河分局迫害。法轮功学员贾召庆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满口的牙被打松、打掉了,被迫害得肝病复发,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份去世。
二零一三年,唐国利、李毅两次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齐俊玲,第二次齐俊玲被非法枉判三年;李丽被绑架并抄家、私家车被偷偷装上定位仪。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法轮功学员李丽在维修自己的汽车时,发现在汽车底盘上有一个小黑盒子,大概8cm×8cm×2cm大,上面红灯绿灯在交替闪烁着,上面有吸铁石可以按在汽车的任何金属部位。经询问得知这是定位仪。李丽明白自己这是被监控了,但不知如何处理这个东西,也没看重,就把它摘下来搁在自己家地下室不管它了(车就停在地下室旁边)。第二天也就是十日,她丈夫不知道这回事,用车。估计这时不法人员就知道车跟定位仪分了家。
十二月十一日中午,沧州市运河分局国保大队的唐国利、李毅等七八个警察到她家非法搜查。李丽顺便问唐国利为何给她安定位仪,唐开始否认。但当他们实在搜不到那个小黑盒子时,就问李丽把它放哪里了,李丽说扔掉了。他们说扔哪了你告诉我们,我们自己去找。最后他们终于在地下室找到了,如释重负一样说:行了,定个饭店吃饭去!就走了。临走时有人透露说这是市局(沧州市公安局)让他们干的。他们同时还抢劫走李丽的一些大法书籍、一台计算机主机、一台打印机、两箱纸和一些光盘等。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齐俊玲在嘉禾小区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构陷而被运河公安分局国保队队长唐国利、副队长李毅及司机绑架,十七日被关进沧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唐国利、李毅参与迫害了法轮功学员李丽、曹延香、康兰英、赵俊如、赵翔、刘立新、徐凯、侯东亮、常寿轩等42名法轮功学员,九人被非法批捕,被加重迫害,其余被放回家的学员也陆续被抄家。唐国利、李毅在审讯学员过程中,只要不报姓名的,就扇嘴巴子或用报纸卷成筒抽打脸或头,或者用脚踹,造成数名法轮功学员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河北沧州市局警察、运河分局国保队唐国利、李毅等警察骗开皇家壹里小区一居民家,闯入室内,绑架了正在交流讲真相心得体会的42位法轮功学员。接连数天,警察将各区县市法轮功学员带回当地,非法抄家和关押。
参与绑架的有沧州市局警察、运河分局国保队唐国利、李毅等,还有巡警大队的巡警等。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赵翔和同案受害法轮功学员刘立新到运河分局找人,被唐国利、李毅等人非法控制并在当天对赵翔办理刑拘。在医院体检的时候,三次测量赵翔的血压均达到190、190、195mmHg,远远超过正常血压85mmHg——130mmHg的范围,已经不适合关押,但是李毅等人为达到关押目的,竟然不顾赵翔死活、当着赵翔、刘立新的面将血压改为160mmHg,看守所的人才同意接收。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唐国利、李毅在拘留赵翔时曾经反复强调和保证要放赵翔回家,他们拘留赵翔只是暂时的,因为需要赵翔居住地国保来人接赵翔以及赵翔要找的人孙满园回去,八月二十二日是周五,要等到下周一上班时间才能办理,他们要赵翔安心在看守所等着。
善良的赵翔信以为真,直到下周一一整天也没有等到唐国利、李毅等人所说的结果,赵翔非常气愤,并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绝食抗议。赵翔绝食第五天,看守所通知唐国利、李毅,并把赵翔带到沧县医院,当着看守所所长的面,赵翔质问唐国利、李毅为什么说话不算数,并说家里的老母亲已经九十岁高龄需要人照顾。唐国利、李毅等人不说话,指使手下人按住赵翔的手铐,唐国利按住赵翔的双脚,按倒赵翔以后强行给赵翔下胃管灌食,野蛮的暴行差一点让赵翔窒息而死。灌食结束后,他们把前铐改成背铐,在赵翔的头上套了一个类似套水果的网状的东西用来固定胃管,致使赵翔在两天一夜、四十多个小时无法躺下休息。手铐非常紧,把赵翔的手腕勒成紫黑色,由于长时间背铐致使赵翔左肩膀受伤,很长时间才得以恢复。
在沧州政法委、610及市局公安的胁迫下,沧州运河公安分局的唐国利、李毅等人与运河检察院的人员相互勾结,串通一气,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非法批捕了李丽、曹延香、赵翔、刘立新等五名女法轮功学员及徐凯、常寿轩、侯东亮三名男法轮功学员,以所谓的“顽固不化”为由,意欲长期迫害。
几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为了抗议非法关押,有法轮功学员在那里已经绝食二十多天,有人已经遭到野蛮灌食。为了达到灌食目的,看守所人员给绝食学员上背铐。
绑架案发生后,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连续不断的找唐国利、李毅及相关部门要人,唐国利、李毅等人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搪塞、推诿,拖延着时间,可是暗中勾结检察院批捕法轮功学员,并到处拼凑证据构陷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被迫害的学员徐凯、曹延香、候东亮的家人与十月二十七、二十八日去运河分局国保大队要人,唐国利一直咆哮:你们商量好了一起来,越这样越对他们没好处,本来想早点递到检察院让法院审理完了早点有个结果,省得他们受罪了,你们老来找,我就拖到最后的期限再往上报。曹延香的母亲要求见女儿,问唐国利如果女儿死里怎么办,唐说:死了就死了。一个年轻的男警一直在给他们录像。
十一月三日上午,徐凯的妻子在一男学员的陪同下去运河国保要人,男学员据理力争,说的李毅张口结舌,气急败坏下,把学员也给非法扣押了。
绑架事件发生后,九名遭非法批捕的法轮功学员家属为他们聘请了十二名律师维护自己的权利。律师们依据《宪法》及相关法律要求撤案,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沧州市政法委、“610”勾结律师所在地政法委、及司法局找所有律师谈话,并威胁律师们不要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有的被要求写书面材料。
二零一五年,唐国利、李毅参与迫害了法轮功学员唐建英、王金婵。在二零一四年的“8∙17”案中42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中,本来唐建英被放回家了;王金婵也办取保候审回家了。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运河区国保大队队长唐国利又指令绑架了唐建英;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上午11点多,唐国利又带着120救护车和十几个警察冲进青县医院,强行把正在住院的王金婵绑架到沧州。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运河区法院开庭前会议。法院大门两边停满汽车,对面车里坐的是国保大队的唐国利、李毅等人,门前、院内、大厅等处的警员多达五十多人。九位法轮功学员每人被一辆专车从看守所劫持到法院。
有三位律师到场,按正常程序律师进入法院只要出示证件就可以了,但是运河区法院对淋着大雨在门口站着的律师一一点名后才让进入。法院如临大敌的阵势,真不知到底怕什么。律师说:庭前会议是为了提前互相沟通,开庭能顺利进行,如此兴师动众是我们从没见过的。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份,津沧两地四千三百多民众要求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九名无辜法轮功学员。某企业的一名车间主任说:“这算什么事呀,不就是串门说话的事么。”
法轮功学员李丽、康兰英、徐凯、曹延香、侯东亮、常寿轩、赵俊如、刘立新、赵翔被非法关押已经一年。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刑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他们的律师正在为他们办理。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至十二日,河北省沧州市运河法院开庭审理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九名法轮功学员,有十位律师为他们辩护。法官、法警当庭践踏法律,律师抵制威胁,依法坚持辩护。
在法庭上,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赵翔说:我在看守所绝食抗议这种非法关押。我对看守所的人说我要见李毅(实施绑架的警察之一),李毅曾承诺放我走的,我要走。过了几天,看守所说李毅来了。李毅来了之后就把我带到一个地方强行灌食,他给我头上带上一个像包装水果的套子,我双手被铐在背后不能动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轮功学员侯东亮也陈述了自己被殴打不成遭李毅等人诱供、骗供。侯东亮陈述到,沧州市运河区国保大队警察李毅,为了得到所谓的供词,在殴打侯东亮不能奏效的情况下,曾经以侯东亮爷爷病重、要去世为理由,暗示侯东亮,如果不妥协就再也见不到爷爷了。在这种情况下,侯东亮被迫说了一些与事实不符的话。据侯东亮回忆,李毅把笔录骗到手之后说:“侯东亮,你爷爷死活与我无关。”对于此刑讯逼供的事实,审判长马永胜拒绝采纳。
二零一六年四月,赵翔依法控告唐国利、李毅滥用职权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徇私枉法罪等罪行,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唐国利、李毅等人的刑事责任。《控告书》已寄往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沧州市公安局、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等部门。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日上午11点多,一名矮个子的男子敲李景先老人的家门,说是居委会的,给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补贴,让签个字。老人没多想,就给开了门,突然一群穿着警服的人闯了进屋,大概有10多人,一个又矮又胖的警察站在老人面前说:“大姨,你认识我吧?”老人说不认识,他说:我是唐国利。 手拿一张纸说是搜查证,在李景先面前一晃,老人也没看到是什么,其他10多人就开始各屋到处乱看,又拍照。看其他屋都是床,没别的东西,就在李景先老人睡觉的屋乱翻,抄走几本大法书,和一些真相资料,老人制止他们的强盗行为。运河分局的李毅恶狠狠的指着老人说:“老实点,要不把你人带走。”然后说一些恐吓威胁李景先的话,就陆续都走了。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上午,陈淑敏在讲真相救人时,被运河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十一点左右,由国保大队指导员李毅带5、6个人到陈淑敏家非法抄家,包括地下室,洗劫了陈淑敏大量个人物品。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晚,沧州运河国保,新华国保,市公安局,沧州东环派出所二十多人将法轮功学员刘在云家包围。晚九点左右,运河国保李毅将去刘在云家串门的侯东亮绑架。当晚十一点多,将刘在云家门强行撬开,将其和另一位张姓老太太绑架并抄家,抄走大量个人物品和一万多元现金。当晚一点左右,李毅和孟村国保的警察开三辆车到侯东亮家,又将门撬开非法抄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运河区法院枉法枉判陈淑敏四年。
二零一九年,李毅绑架了法轮功学员侯东亮,参与了绑架刘在云。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晚8点左右,沧州新华国保、运河国保20多人,有预谋的将大法弟子刘在云家包围。在刘在云家楼下,李毅将到刘在云家串门的侯东亮也绑架了,并抄家。晚11点多,将刘在云家门撬开,将其绑架,并抄走大量个人物品。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晚,刘在云等四人遭新华区高福松跟踪绑架后。一月十三日下午4点左右,刘在云女儿,被运河区国保副队长李毅等警察在楼下超市绑架到运河分局并非法问讯,直至夜间次日凌晨1点回到家中。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下午,运河区检察院将构陷刘在云、侯树元、胡秀梅、苏春风等四人的案卷第二次退回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补充侦查。
案卷退回新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后,为了构陷刘在云等四人。运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李毅再次参与其中实施违法犯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下午,李毅等两人登门骚扰刘在云的女儿,并进行非法讯问做笔录,详情待查。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清晨,李丽被运河分局国保大队李毅带人绑架抄家。当其丈夫回家后,见家中凌乱,李丽手机处于无法接通状态,便打电话报警。随后李毅和刑警队,相继给其丈夫回电称,已将李丽绑架。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李毅电话告知李丽的丈夫,李丽已被非法批捕。运河区国保警察李毅等一直妄图给李丽罗织罪名,妄图以“团伙作案”为名,要将李丽定为主要人员进行司法迫害,可是他又没有任何可以迫害的证据。李毅还多次骚扰葛鹤仙等法轮功学员,要她们说出他们想要的关于李丽的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