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莉是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省女子监狱的第三个监狱长,她与原监狱长黄涛(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五年)、李森(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对发生在此的桩桩迫害血案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为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杨莉和层层狱警教唆刑事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施以各种酷刑洗脑,精神折磨,强迫奴役,手段之卑劣下流非外界所能想象。
截至二零一五年年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三年,监狱长杨莉任职期间,辽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十五人,接近迫害致死的半数,可见杨莉对迫害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煞是卖力与不择手段。
二零零六年底,辽宁省女子监狱因为残酷迫害法轮功,被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誉为国家“部级监狱”,同时投入了巨大的财力对其包装,引导国内、国外的人到该监狱来参观,用来粉饰中国人权。
监狱长杨莉和狱警层层压榨在押人员,为获取利润不择手段,唆使、鼓励、纵容其他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份,沈阳沈北新区伪法院制造出了“二零零八沈北冤案”,对修炼“真、善、忍”的沈北新区大法弟子王素梅、奚常海、霍德福、孙玉书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重刑十年、十一年、六年、八年。王素梅、奚常海家人请的律师在要求会见当事人的过程中,遭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无理阻挠。
唐吉田律师、兰志学律师要控告辽宁省新入监犯监狱狱政处、盘锦监狱狱政处处长有意推延律师会见当事人奚常海的违法责任人、控告辽宁省女子监狱故意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王素梅的违法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