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27
编号:
E000046318
中文姓名:
宋成章
姓名拼音:
Song Chengzh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南岗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刑庭
承办法官:宋成章,办公电话:0451-82721457 庭长 董兴东 办公电话:0451-82719104
副庭长 于成河 办公电话:0451-82721967 副庭长 闫晓霞 办公电话:0451-82704934
栗志刚辩护律师:
韩志广律师 13439686306 江天勇律师 13001010856
宋成章0451-82721457
孙院长 0451-82700399
蔡娟0451-82718431
李璠0451-82760398
韩振杰(副院长)0451-82708316
姜彦顺0451-82722787
李启明(办公室主任)0451-82721806
肖春生0451-82739836
苗景 0451-82700628
监察室主任0451-82713889
刑事审判庭:
董辉0451-82719104
于成河0451-82721962
闫晓霜0451-82704934
文丽荣0451-82721654
马荣耀0451-82721461
杨春萍0451-82721461
余莉0451-82721457
徐萍0451-82721464
刘艳华0451-82721464
程寿昌0451-82723196
耿狄0451-82723196
白雪0451-82704735
举报电话:0451-82713889、0451-82720323
近照:
家庭住址:
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刑庭
承办法官:宋成章,办公电话:0451-82721457
13796685933 0451-82502616(小灵通手机)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刑庭法官。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栗志刚,被非法起诉至南岗区法院。案件已分至刑庭宋成章法官手里,由其承办。五月十九日上午八:三十栗志刚辩护人的韩志广律师、江天勇律师,来到南岗区法院,询问立案庭法官,可是整整两天,辩护律师没能复印到案卷,宋成章一次次设置障碍,阻挠律师阅卷、复制案卷。

毕业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投资专科学校的栗志刚,三十八岁,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被当地恶警绑架。他的父母曾找本市律师为儿子辩护,可本市律师遂遭到国保大队恶警队长王立国的“严肃谈话”及恶警单某、黄某的威胁。本市律师最终被迫退出辩护。

为了给儿子讨回公道,栗志刚父母又委托北京正义律师江天勇、韩志广作栗志刚的辩护律师。五月十八日十六时左右,两位律师和栗的父母来到南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负责办案的恶警告知案件已于五月十一日移交到南岗区伪检察院。

五月十九日早八点四十分,两位律师和栗的父母来到了南岗区伪检察院,被告知案卷已在五月十四日送到伪法院。就是说,伪检察院仅用三天就完成了审查起诉的全过程。律师问怎么会这么快,伪检察院人员回答是早已报备的案子。伪检察院负责办案的检察官叫王宝龙,一直没有露面。

律师随即又赶到南岗区伪法院,在立案庭查到案子已分到刑庭,承办案件的法官叫宋成章。律师找宋成章,在伪法院大厅里等到接近中午时,才终于打电话找到宋成章,向他提出要起诉书副本和复印案卷要求,宋成章答还没看到案卷。律师再去立案庭查询,得到肯定的答覆,案卷确实已分到宋成章手里。律师就又去前台打电话给宋成章,重申要求,被告知起诉书副本可以给,复印案卷要等到明天,因现在忙。律师再争取时被粗暴态度拒绝,说现在没时间,明天可以。

当天下午二点多钟,律师带着起诉书来到非法羁押栗志刚的南岗分局看守所,会见了栗志刚,栗志刚在同意请律师的笔录上签了字。

五月二十日早八点四十分左右,律师如约来到伪法院,在大厅打电话给伪法院法官宋成章,被告知停电,院内不能复印,可以拿到附近复印社,但不可太远,还得有人跟随。韩志广律师颇费时间找到一家复印社,回来打电话给宋成章,宋成章又称因是敏感性案件,院长和庭长要先看案卷,现在不能复印。律师据理力争,后宋成章说要律师下午二点到伪法院来复印,这样律师一行人就离开了伪法院。刚离开不到十分钟,韩律师就接到了宋成章的电话,说栗志刚在他们会见时说不同意请律师,所以律师无权阅卷。律师指出伪法院法官见当事人是在律师会见之前,而现在有栗志刚签字的笔录为证,栗志刚是同意聘请律师的,而且还有栗的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宋成章说不知栗母是谁,要再去会见栗志刚,确认此事,如果栗志刚确实同意了才可以阅卷。这期间两位律师多次给宋成章打电话,宋成章的态度很不好,说让律师找他们庭长董某某,并侮辱律师“就你们这样的还当律师呢,听不懂我说话呀?”律师说应按法律办事,邪恶宋成章说“你们告我去吧!” 并且多次话没说完就撂电话,最后连电话都不接了。律师按宋成章提供的号码给伪法院庭长董某某打电话,开始占线,后来通了多次都没人接。

律师决定下午三点多再去法院,给宋成章留会见的时间,让他没话说。结果三点多再打电话时,先是没人接,后来在三点四十分左右时打通电话,宋成章还是说要去找栗志刚核实,并且没等韩律师说完话就把电话撂了,再打就不接了。四点五十分,律师再给宋成章办公室打电话,一女子接电话说宋成章刚下楼,说明宋成章下午没去看守所核实。韩律师非常气愤,要打电话给伪法院的监察部门、院长举报宋成章,都没有人接电话,律师至今也没有复印到栗志刚的卷宗材料。

南岗区伪法院实际已收到了律师的出庭辩护手续,在开庭之前必须依法将开庭的准确时间通知律师并应依法保证律师复印卷宗材料。

哈尔滨南岗区伪法院欲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对栗志刚非法庭审。栗志刚母亲现委托北京正义律师江天勇做无罪辩护,但邪党机构至今不给江天勇通过二零零九年度的律师执业证书考核,无奈栗母从新委托了北京律师李长明为栗志刚辩护。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早八点三十分,李长明律师到南岗区法院找到承办案件的伪法官宋成章,李长明律师提出要复印栗的案卷,宋成章问:你是第几次做这类案件呀?要怎么辩护呀?宋成章不让律师复印案卷,只让当场看看。李长明律师递交了栗母的授权委托书后,宋成章又改变了主意,说:你的这种情况要和庭长汇报。宋成章回来后说:需要栗志刚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才可以更换辩护人。

上午十点三十分左右,李长明律师同另一位律师来到南岗区看守所准备会见被非法羁押的栗志刚,在办理完一切会见手续后,一位自称是看守所所长的人出来说:国保大队不让会见。

李长明律师急忙赶到南岗国保大队,南岗国保大队说:案件已经到了法院,不归我们管了,我们没有权力不让会见呀。

李长明律师同另一位律师再回到看守所时已经是午休时间,因为当天是星期五,下周一就将非法开庭,李长明律师很着急,只好在附近等。下午十三点三十分李长明律师同另一位律师又来到了看守所,那自称是看守所所长的人再次出来说:国保大队不让接见。

李长明律师当着那人的面,给国保大队队长王立国打通电话,得到的回答是:我们没有不让接见。这时自称是看守所所长的人只好说出实话:是法官不让见的,我们没有办法,你们去找法官吧。

李长明律师又给宋成章打通电话, 宋成章说声“我们在开会”就挂断电话,并再不接电话。李长明律师最终没能见上栗志刚。

北京正义律师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接到了南岗区伪法院“办案人”宋成章的通知,称将于六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非法审理栗志刚冤案,律师于六月二十二日从北京赶到哈尔滨,宋成章见到律师后却说:市里(指610及政法委)临时通知说,这个案子是特殊案件,今天不开庭了,现在你们可以复印案卷了(曾数次被阻挠不让阅卷及复印卷宗),并被威胁说:复印的卷宗,绝对不可以给媒体或上网发表。

六月二十二日,家属对宋成章说:自己家庭条件不好,律师大老远来的,为这个案件已经来过数次了,费用很大,希望开庭时间不要再推了。宋成章未理睬。家属推定:栗志刚案今天不开庭,宋成章早已知道,却故意不提前告知律师及家属。

在栗志刚被绑架的八个月之中,家属为栗志刚聘请的北京律师,依法介入此案,但期间律师曾多次受到来自法院的阻扰,不许会见、不许阅卷,还被告知不许为栗志刚做无罪辩护等。栗志刚母亲数次打电话给涉案的南岗区法院法官宋成章、庭长董兴东、院长孙某询问非法庭审日期,最后董兴东才于十月二十七日勉强告知,将于十月三十日在南岗区法院进行非法庭审。但法官宋成章并未按法律规定,在开庭前书面通知栗志刚的辩护律师,而是于十月二十八日电话才通知李长明律师。致使李长明律师因与外省案件的开庭时间冲突,险些未能按时抵达。当李长明律师质问法官宋成章为什么不依法办案时,宋成章狡辩说:我努力争取后才定周五开庭。李长明律师一语道破:“那是你们内部违法的事情,与我们无关。”

十月三十日上午八点十五分,栗志刚的父母及律师一行抵达南岗区法院时,获悉:周三伪法院内部已通知,以后凡是法轮功案件都到远郊的王岗镇法庭非法审理,法院还决定当天从南岗区法院临时调去六名法警。但,栗志刚母亲及律师分别给法官宋成章打电话时,宋成章还居心叵测地称:地点没改,还在南岗区法院,你们等着吧。

八点三十分,栗志刚父母、正义律师及众亲属进入南岗区法院时,门卫法警说:栗志刚法轮功的案子一个人都不允许进入。这时,栗母再次给宋成章打电话,宋成章下楼来,称临时计算机系统故障,只能去王岗镇法庭了。并让栗志刚父母及两位律师同审判长阎晓霜一起上了早已等在那里的面包车(车号为黑AA608警)。

大约行驶了近一小时后抵达王岗镇法庭,南岗区国保大队队长王立国、王岗镇法庭的姚凯等及王岗镇派出所恶警一伙十几人早已等在那里,王岗镇法庭的大铁门紧锁。这时,来此办事的某派出所警察想进入,也被法警告知:今天不办公,周一再来吧。

栗志刚的父母及正义律师随宋成章一起抵达王岗镇法庭后,四人皆被搜身,按有关规定,法院对参加庭审辩护的律师搜身是明显违法的。

赶来的众亲属好友想进入法庭旁听,一穿黄色夹克的人吼道:你们有旁听证吗?众亲属质疑既然是公开审理为什么要旁听证呢?按法律规定,法院在公开审理时,任何人只要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都应允许参加旁听,并没有规定需要办理旁听证。这时,看到有五、六位拿着所谓“旁听证”的人进去了。栗志刚的父母再次打电话给法官宋成章,宋成章只让栗志刚父母二人入法庭。其它众亲属及好友却被禁止入内旁听。

三楼法庭内,有审判长阎小霜、宋成章、一不知名法官、书记员,还有公诉人王宝龙及另一人,还有“六一零”警察三人、法警几人,南岗国保大队恶警单某及樊祥瑞,一边坐一个,将栗志刚六十多岁的父母夹在中间,死死看着。而此时,二楼的会议室内“六一零”、政法委等机构的数十位恶人在秘密的通过同步视频观看着庭审的情况。

戴着手铐脚镣的栗志刚被两法警带到法庭。审判长阎晓霜问:被告人栗志刚?栗志刚开始未回答问题。后栗志刚说:“我不是被告人,我是被害人,我是被非法绑架来的,我不承认你们这个法庭,你们无权审判我。”

当辩护律师具体问栗志刚是否遭到刑讯逼供时,阎小霜无理打断律师说:你这是诱导当事人。律师说:“我这是正确指导,如果栗志刚所遭受的酷刑逼供属实的话一定要追究作案人的刑事责任。”正义律师依法为栗志刚做无罪辩护,却遭到阎小霜、宋成章多次非法打断。

南岗区检察院的所谓公诉人王宝龙对栗志刚提起的诉讼,被正义律师依法驳回,王宝龙在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自知理亏,总共没有说上五句话。审判长阎小霜、法官宋成章也理屈词穷,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无言以对。

李长明律师在辩护词中指出:任何稍懂刑法的人都知道,刑法只惩罚行为,思想(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宗教信仰属于思想层面,不能因为公民坚持某个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的对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刑罚惩治。按照罪刑法定原则,辩护人认为栗志刚无罪,希望法官对本案作出无罪的公正判决。

十一月十二日,哈尔滨市南岗区邪党法院伪审判长阎晓霜、宋成章等枉法诬判栗志刚五年,栗志刚的家人决定继续聘请律师为栗志刚上诉,遭南岗区邪党法院及邪党南岗区看守所所长孙伟(警号018169)的百般阻挠、刁难律师会见栗志刚,导致律师无法取得栗志刚同意上诉的签字,最终栗志刚的上诉权被剥夺。此后,南岗区邪党法院所谓审判长阎晓霜在‘六一零’操控下违法判栗志刚五年,并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邪党南岗区法院审判长闫晓霜、审判员马荣耀、审判员宋成章、书记员吕静微及南岗区邪党检察院检察员王宝龙等虽在非法庭审时面对正义律师依法有力的无罪辩护理屈词穷,可仍在“六一零”操控下枉法诬判栗志刚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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