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法院外聚集了约三十到五十人,包括公检法人员、联防人员、街道办事处的人员;法庭内参与庭审的有主审法官姚宏、陪审法官李媛、法警、公诉人,有五名旁听人员,但都不是被告的亲友。庭审从上午八时五十分开始,持续到十二时五十分左右,法官以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另订日期进行宣判结束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