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与迫害的警察有:普顺元、罗仲武、苏家山、何正朝;劳教人员:邓四红、李绍兵。
李文波于二零零五年二月六日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期间,李文波先后在四大队、一大队、三大队多次转队迫害。并遭到警戒科科长裘开明、四大队大队长胡文昌、四大队副大队长张开顺、一大队队长陈迎松、石怀林、袁向军、李武、武华祖等警察及“包夹”王磊、黄海东等恶人长期酷刑折磨,导致双眼视力下降,牙齿被打掉六颗,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伤疤。
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上午九点左右,队长武华祖带大法弟子李文波回去。走进四合院大门口时,悪警队长赵子亮示意将李文波带进值班室,于是武华祖叫李文波进值班室,李文波误认要被非法拘禁在值班室,就没有听从他的安排。武华祖就扯住他的衣领把他摔翻在地,李文波手中喝水的玻璃瓶摔碎了,他坐在地上打坐抗议。武华祖把李文波按倒在碎玻璃的地上,李文波的右手臂因此被划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