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46494
中文姓名:
藜红
姓名拼音:
Li 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七台河市新兴区新城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黎 洪 13114644621
迫害事实:
七台河市新城派出所警察。

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晚上九点左右,岳淑菊全家正要休息。派出所警察庞英贵、寇应龙、藜红等好几个人非法闯进屋绑架岳淑菊丈夫,屋子乱翻一遍。岳淑菊走脱。一小时后派出所寇应龙、藜红在家里没有大人的情况下又非法进屋抄家。

新城派出所警察黎洪 、庞英贵、栗洪、杨海富等曾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十三日闯到法轮功学员家去查看谁家安了新唐人电视台接收器, 五月三日黑龙江七台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陈举一伙、新城区派出所片警、街道等十人左右,闯入数家民宅,连偷带抢,拆走民众安装的海外电视台接收器(俗称大锅)。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惧民众明真相 黑省七台河警察疯狂抢“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10/惧民众明真相-黑省七台河警察疯狂抢“锅”-257093.html
七台河大法弟子岳淑菊自述九年來受到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4/20219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