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04654
中文姓名:
党红艳
姓名拼音:
Dang Hongy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610负责人
工作单位名称:
二道区“610办公室”
工作单位地址:
“610”办公室头目党红艳 宅电:0431-6161508
近照:
家庭住址:
党红艳,宅电:0431-6161508
迫害事实:
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头目。2004年10月27日,大法弟子毛曾顺由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从朝阳沟劳教所接出,送回家。此后,党红艳和办事处的张书记、红盛社区书记康杰等经常带人到毛增顺家骚扰。

毛增顺解除劳动教养后,根据劳动教养法第44条、63条的规定,回原单位要求上班,方知被羊草矿业集团公司开除。因此,申诉到长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订于2005年1月13日下午1点半开庭,他因没带劳动教养决定书的证据,休庭时回家取证,刚出劳动仲裁委员会大门,就遭长春市二道区“610”警察绑架到长春市“610”转化班强制洗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春市大法弟子毛增顺再次被绑架入洗脑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9400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