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月13日,丛日旭在大连香周路附近被便衣跟踪,被大连市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便衣中队116室几个便衣劫持,三个恶警(赵嘉奖、金中、刘文波)在香周路(春柳派出所门口)当街强行施暴,随后把他劫持到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刑讯逼供。当晚丛日旭被送到大连市看守所二楼5-2监室进行迫害。
恶警多次对丛日旭刑讯逼供。丛日旭说:“刑侦大队有一个40多岁没穿警服的人动手打过我,开始打了我两个耳光,后来在我左胸狠狠的打了一拳。使我留有内伤,肺部疼痛,呼吸困难,后来他又用掌打我的额头,大概有四五下。第二次是2009年3月2日四个警察带我外出提审的时候,他们把我带到大连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116室,他们让我按手印,照相,我拒绝,有个好象是中队长(好象是姓邹)名字记不清了,他先朝我腰上踹我一脚,然后又打了我很多耳光,又用我的头撞墙,撞了有四五下,又将我踢倒,用脚朝我身上、头、胸、腰踹了很多下,当时我鼻子和嘴都出血了,右额角和右头后侧都肿了,下嘴唇也肿了,也破了,之后,四个警察强行架起我,强迫我录指纹。”(那四个恶警是:赵嘉奖、金中、苗健、邹某)
五月份,丛日旭的案子被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恶警移送甘井子检察院后,检察院两次声称证据不足,两次退回甘井子分局,但是甘井子分局没有立即放人,甘井子分局恶警急功近利想以此作为自己升迁得利的机会不断凑黑材料,再次递交检察院以图罗织罪名。丛日旭被非法关押大连市看守所将近半年,他于五月末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五月十九日起草的起诉书,检察院的检察员是张鑫钊和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