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46808
中文姓名:
杨涛
姓名拼音:
Yang Tao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甘井子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10号,邮政编码:116031
甘井子区检察院起诉科:0411-86574192(这个电话可以找到张鑫钊)
甘井子区检察院批捕科:请谘询0411-86600693(值班室)
甘井子区检察院公诉科:0411-86579991
甘井子区检察院 王健  办公电话:86579991
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岩坡  办0411-86601635 宅0411-84661377
甘井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0411-86571984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甘井子检察院检察员。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大法弟子丛日旭和妻子在大连香周路附近被大连市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便衣绑架、刑讯逼供。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四个警察带丛日旭外出提审把人带到大连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116室,赵嘉奖、金中、苗健、邹某等四个警察强行架起,强迫丛日旭录指纹。”

五月份,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恶警把编造的丛日旭案子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两次说证据不足,退回甘井子分局。但是甘井子分局没有放人,而是不断凑黑材料,图罗织罪名。五月末,丛日旭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五月十九日起草的起诉书,检察院的检察员是张鑫钊和杨涛。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丛日旭被枉判三年 辩护律师被秘密抓捕打伤(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2/206395.html
大连甘井子法院践踏法律,对好人开庭(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2/203182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