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二年五月宋丽萍由于向世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丹东市于家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送往看守所。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两年,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六监区遭受迫害。
在看守所的第三天,丹东公安一处的警察曹玉佳、刘革等人把宋丽萍带走,拉到了一个地方,折磨了一天。当宋丽萍被送回看守所时,住在同一屋里的人都哭了,有人说:好端端的一个人,一天就给折磨成这样了,这些人太狠了。当时宋丽萍的手腕被吊铐进肉里很深,小便也便在了裤子里,精神已近失常。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七道沟派出所马姓警察、刘革,把姜凤英劫持往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在马三家医院体检时,姜凤英心律不齐,心动过速,恶警将姜凤英送到了辽宁马三家“思想教育学校”(后改为马三家教养院女工所)。 在那里,姜凤英被强迫坐小板凳,接着又关到“小黑屋”(一管教办公室)。从此以后,姜凤英每天都是四点起床,由两个包夹带到小黑屋,强迫放弃信仰。
在马三家教养院的收发室,刘革才将教养决定书拿出逼她签字,内容全是捏造和虚构的谎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劳教两年。面对这非法劳教迫害,她坚决不签字。他们却说不签也照样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