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大年初二,大法弟子陈春去伊春市金山屯区看望母亲,因没有按照恶警的要求事先请假,被从火车上强行撵下。回到家后,他将陈春骗至派出所,又经政法委书记张继忠授意,送到汤旺河看守所非法关押了2天2夜,被迫交3000元保证金后(该保证金已追回),由单位出面把他保回。
2001年7月,大法弟子李云芝被绑架,他以李云芝户口不在本地为由,联系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安局,致使李运芝在巴彦看守所被非法关押长达4个月,其间被残酷灌食。
2002年春天,他将大法弟子李运华绑架至派出所非法监禁了一天一夜。
2002年秋天,他绑架大法弟子于晶梅,并非法抄家,将她送汤旺河看守所非法关押近月余,于晶梅出来时,还向她索要锦旗。2004年10月,他以怀疑于晶梅家藏有大法书为名,对她再次非法抄家。
2002年3月,他伙同恶警赵云华将大法弟子郑玉芹绑架,郑玉芹被非法劳教2年,送到哈尔滨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