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47019
中文姓名:
韩明
姓名拼音:
Han Ming(hanm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安宁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甘肃兰州市安宁分局政保大队队长。

二零零零年元月,法轮功学员何影国到北京上访。除夕那天,在天安门广场炼功被绑架。第二天被兰州驻京办非法遣返。回兰州后,被安宁区元台子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借口,非法拘留十五天。十月,何影国被刘家堡派出所警察绑架到阴冷的拘留室关了一晚,第二天下午才放回。后来,安宁分局政保大队警察韩明,刘家堡派出所,元台子派出所警察多次到家中、单位骚扰。

二零零零年五月,大法弟子姚宝荣被迫害致死就是韩明(韩民)一手操纵的。难怪最近省、市政府表彰的“镇压有功”人员中,就有他这个犯罪分子的恶名。

二零零一年八月,甘肃省委党校610头目王志学、蔺世文等伙同安宁区国保警察韩明及兰州市公安局警察刘涛和一崔姓警察,闯入支建新经营的商店,抢走了大法书籍及音响制品等财物。将支建新绑架到兰州市西果园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安宁区国保大队长韩明(韩民),副大队长陈志刚带领一伙人突然闯入于教授家,非法强行抄家。恶警们抢走一台清华同方牌台式电脑,价值一万多元;一台联想绍阳笔记本电脑,价值一万三千五百元;一台激光打印机,价值一千二百元;索款二千元(所谓保证金)。之后,恶警韩明、陈志刚又闯进于教授的试验室非法查抄,实在没有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临走时偷走了五盒三五牌烟。

二零零一年六月底,韩明(韩民)带十几名干警,将法轮功学员孙洪(男,四十九岁长风厂洗衣机分厂职工)从家中绑架到安宁公安分局,并抄走大法书、照相机、手机,在安宁公安分局拘留所非法关押近三个月,戴脚镣长达四十天,遭到“背大刀”酷刑逼供。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晚十一点,大法弟子赵庭儿被破门而入的兰州市“六一零”、市二十六处、安宁公安分局、安宁西路派出所、兰州飞控仪器厂保卫科等单位恶人绑架到安宁分局,被恶警韩明、陈志刚等人毒打,并被吊铐了一天一夜,门牙被打掉两颗,大小便失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16/兰州支建新连遭两次绑架拘禁-355527p.html
甘肃省兰州市十四年迫害综述(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2/甘肃省兰州市十四年迫害综述(下)-283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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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何影国曾被诬判十年-住房被强行收回-282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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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7/4/203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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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8/973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