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47312
中文姓名:
李承宝
姓名拼音:
Li Chengbao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佳木斯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总机 0454-8298114
局长 0454-8631778
市局班子成员
姓名  办电  宅电  手机
蒋志芳 8298333 8628188  13846193333
李澍卿 8298003 8224863 8223311 13803653311
崔德双 8298005 8222778 8609002 13604542333
颜华  8298006 8666166 8667560 13903687166
尚志军 8298096 8665977 8609777 13903686666
刘岳森 8298007 8608166 8222588 13504542588
王玉明 8298008 8698866 8699066 13904546066
刘亚洲 8298105 8248666 8681666 13359638888
尤学智 8298010 8223180  13039635183
李慧坤 8298199 8699558 8668088 13945488886
党委秘书
刘东方 8221866 8298009  13069769333

佳木斯国安大队 0454-8298185
佳木斯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主管迫害法轮功名单)及电话
赵毅 宅0454-8693973 办8298117 手机13903680973
高志伦 宅0454-8229656 办8298119 手机13069758837
陈万友 宅0454-8692583 办8298120 手机13945450701
高东旭 办829818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佳木斯市公安局警察。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下午,大法弟子黄卫中被绑架到佳木斯佳西派出所,后又拘押至郊区公安分局,并对黄卫中进行了残酷拷打。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佳木斯直属公安分局将案件移交至郊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时,北京维权律师黎雄兵、陈强安冲破阻挠,勇敢的担任起黄卫中的辩护人。律师在工作中发现黄卫中完全无罪,于是据理力争,要求检察院将案件撤销。但是,在六一零的干预和施压下,佳木斯郊区检察院只得要求公安局“补充证据”。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郊区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局。因为苦于没有犯罪证据,最后负责办案的佳西派出所只得通过佳木斯市公安局反×教支队协调请求网监支队作假证,最后炮制出了一份对黄卫中计算器的检查鉴定报告。该报告由两位名为徐金良、李承宝的警察鉴定并出具结论:黄卫中曾利用计算机刻录过光盘、发送过短信,因而属“制作和传播”法轮功信息,构成犯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佳木斯公检法绑架抢劫、伪造证据、驱赶律师----佳木斯大法弟子黄伟中被非法审判纪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8/20419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