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要在佳木斯看守所对参与用“小喇叭”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刘秀芳和吴志刚非法开庭。向阳区法院对外谎称是公开开庭,却不敢把“法庭”设在法院,而是设在了地处郊外的佳木斯看守所。
佳木斯市六一零、市公安局、向阳区公安分局的大小车辆和警察、便衣,早早就聚集在佳木斯市看守所门前的道路两侧,布下一副恐怖阵势。其中市公安局的陈万友、张云龙等人均在其中。而在一周之前(即六月三十日),佳木斯郊区法院也是采取同样的伎俩,将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黄卫中的“法庭”也是设在了佳木斯看守所。
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甚至连开庭的时间都不敢向家属说明,因为惧怕当地法轮功学员汇集到一起形成正义之场;恐惧正义律师为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无罪辩护;更担心邪党体制内公检法司部门参与迫害的人员觉醒。在开庭的前一天上午,付裕的母亲及亲友还曾到向阳区法院询问开庭的时间,却遭到办案人刑一庭庭长赵玉斌的蛮横回绝:“(开庭时间)没定,家属没有资格来问。”说完,他还不耐烦的撵家属快走。可就在当天晚上九点多,法院却出其不意的突然通知于云刚、付裕、刘秀芳和吴志刚的家人将于次日(七日)上午九点在佳木斯看守所开庭。
整个开庭过程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时间基本上都被佳木斯向阳区检察院的房宝森和另一个公诉人给占用了。那个不知姓名的公诉人最后竟念的磕磕巴巴,汗流浃背。邪党法官赵玉斌见状还在一旁支招,让其挑主要的念,即走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