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47409
中文姓名:
王某某
姓名拼音:
Wang Moumo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郓城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参与迫害人:商军、李士国,电话:0530-6900211)

迫害事实:
郓城县公安局恶警。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苗丽英和另一位同修王红艳在给人讲大法真相,在发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郓城县恶警商军、孙某某绑架,并由公安局“六一零” 人员李士国、孙某某等人非法关押县看守所八天。因为她没做坏事,没触犯法律,不应该被关押,在这八天里,她滴水未进、抗议迫害, 坚持向狱中的人讲清真相。第九天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苗丽英和同修王红艳就强行被公安商军、李士国等人送到济南劳教所。在体检中,她和王红艳都被查出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但恶警不死心,仍不罢休,把当时正在济南开会的郓城县公安局长王某某接回,在王某某的示意坚持下,对同修进行了第二次体检,把同修王红艳强行留下非法关押到济南女子劳教所一年零六个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菏泽市苗丽英自述遭迫害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5/20456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