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八月,林凤英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南京女子监狱迫害。此次参与部门有淮安市和淮阴区两级六一零、政法委、公检法司等;参与迫害的人员主要有漆洪庭、方可、郭振强(淮阴区法院)、姚伟(淮阴区检察院)、谢建宁(淮安市中级法院)、臧雪青(淮安市中级检察院)、刘同祥(淮阴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王斌、郑书鹏(淮阴区王营镇派出所)等。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沈洋在淮阴区棉花庄镇发放真相资料时遭棉花庄派出所和闸口派出所警察绑架,五月十八日下午,淮阴区法院对沈洋非法判刑三年。
追查国际已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就此诬判案,对邪党淮阴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以及审判长郭振祥发出追查通告。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淮安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谢建宁假意通知大法弟子沈洋下午到法院见面,实际上却耍手腕故意回避不见。七月十六日,沈洋到中级法院,亲手将上诉材料和真相资料交给谢建宁。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上午,沈洋到位于淮阴区的朋友吴元芳家串门时,被淮阴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警察,同时又是610主要成员的刘同祥与王营派出所片警绑架到王营派出所,当日下午就被送往位于江苏泗洪县的洪泽湖监狱。
七月二十一日下午,沈洋家人到淮安市中级法院要求见法官谢建宁,家人问:“为什么二审(上诉案)还没开庭就把人送走了?”谢称:“上次和沈洋见面就算作是开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