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0
编号:
E000047517
中文姓名:
胡卫春
姓名拼音:
Hu Weich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龙岩市新罗区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主要责任人:
龙岩市新罗区国保大队队长:  胡卫春  139590315931
国保大队副队长:张惠珍  13950802568
近照:
家庭住址:
胡卫春 13959031593 0597-2032406(办公室)
迫害事实:
龙岩市新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胡卫春自99年以来一直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2009年7月22日早晨,王顺平被龙岩市新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胡卫春等人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抄家、绑架,后被非法关押于龙岩看守所,2009年12月3日下午3点,在龙岩市新罗区法院第一庭非法开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福建省龙岩市王顺平被非法判刑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3/219730.html
福建龙岩大法弟子王顺平被绑架后续信息补充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6/205325.html#0972614215-7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