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9日,朱洪兵正在单位工作,采油七厂恶党书籍刘殿林与七厂一矿书记聂校辉(现都已离职),伙同七厂派出所恶警李坤、高晓东等,以“回访”为名,窜到朱洪兵单位,逼迫朱洪兵等写“保证书”、“悔过书”等,当场遭到朱洪兵的严词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