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蠡县中医院:
院长李彦军13930824000
邪党副书记赵新立13833285799
邪党副书记刘占房13383263111
公室主任户娜15333226200
2008年7月中旬,蠡县卫生局刘志新、宋增五到蠡县中医院,要法轮功学员的身份证和像片。蠡县中医院负责人王永泽、刘小刚、赵新立把中医院法轮功学员朱丽华、潘彦芝等叫到办公室,要他们交出身份证,并强迫并派人跟着朱丽华到照相馆去照像。
副院长田玉欣强迫朱丽华在一张表上签字,标明送洗脑班的所有费用由朱丽华本人负担。
奥运期间,为了监控朱丽华,强迫她连续上了一个月的白班,不准休假。
2016年10月11日,蠡县中医院领导邪党书记赵新立、副院长田玉欣、人事科长刘占房、办公室主任户娜,找到已退休的法轮功学员潘彦芝家,说签了字就没有事了,就把名字取消了;如果不签字,到十一月十五日就送到定兴洗脑班办学习班;还要停发她的退休工资,分给看管她的人。并声称,他们是奉院长指示,如果不签字,就不让她的在医院工作的亲属(一个侄子,一个外甥女)上班了。他们还给潘彦芝的丈夫施加压力,致使潘彦芝的丈夫对她大发雷霆。
赵新立等人回中医院后就对彦芝的侄子和外甥女说不让他们来上班了,让他们去劝说彦芝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