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1日大法弟子李凤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恶警在自家经营的食杂店内绑架,家人为她聘请了辩护律师,虽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可南岗区公检法在“六一零”的操控下执法犯法诬判李凤入狱九年。
以上庭审结果,足以说明参加非法庭审的南岗区伪法院审判长闫晓霜、审判员程寿昌、陪审员徐钊及伪南岗区检察院检察员王宝龙深知对大法弟子李凤的迫害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可依然执法犯法诬判李凤入狱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