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新津县大法弟子王传秀、王水花二人于2009年6月19日,在邛崃市羊安镇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被羊安派出所绑架关押。在该所,所长董存打王水花的耳光,并用电警棍电击全身。警察蒋南整王传秀的黑材料,以所谓“破坏社会秩序”的罪名,将王传秀关进邛崃市看守所。
2009年7月22日,王传秀的家属再次到羊安镇派出所要人,值班警察(负责王传秀这一事件)对王传秀的家属说:王传秀 “利用×教组织破坏社会秩序,已经触犯了法律。”家属问警察:“中国的现行法律,哪款哪条写有法轮功是×教?王传秀触犯了法律的哪条哪款?请拿出来给我们家属看。”蒋南与其他警察既回答不了家属的提问,又拿不出法律依据。蒋南说:“共产党就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