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8
编号:
E000047798
中文姓名:
浦文华
姓名拼音:
Pu Wenhu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道外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329号,邮编:150050
电话:8电话:0451-8387435 、8329245、87663643、88570956、57684184。88989614。
局长:刘凤升
政委:李玉清87663602、13604513366。
办公室主任:梁义峰 87663633、13134501979。
车晓辉 87663635、13100873735。
[国保大队] 电话:87663643、57684184、88329245、88510956。
大队长:赵振海13936163768、魏队长。
副队长:张义东45187663643
中队长:侯廷义45187663643
指导员:李某15004606049、13125981699。
警察:孙志文;杨景海;王某13936361199;宋孟春13087701266;李冰13945171266;李丽45188989614、13903650408、13945698758;周连滨13936321177;阿斯根13945698758;赵振海13936163768:胡亮15004611755;韩某1394517683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道外区公安分局。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下午,在李国军一家与朋友谷云鹏合租的哈尔滨市的住房里,道外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浦文华及大方里派出所恶警商轶、杨正茂、赵学军、李树军伙同道外区国保大队恶警侯廷义、阿斯根、宋孟春、吴旻、乔海波、孙志文、白振玉、张益东、赵振海等破门闯入,将李国军与妻子孙丽娜(女,被刑事拘留后以取保候审名义释放)、谷云鹏(被诬判五年)及来做客的付辉(女,现被非法劳教两年)、金少华(女,被刑事拘留后以取保候审名义释放)、樊明胜(被非法关押在绥化劳教所)六人劫持到道外区公安分局大方里派出所。在大方里派出所恶警们将其六人分别关押在不同的房间,进行逼供。李国军等男大法弟子在此遭到刑讯逼供,被关押在其它房间的女大法弟子,听到隔壁房间传来的殴打声及惨叫声奉劝恶警停止迫害,却遭到恶警们恶语侮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肇东市长富村农民李国军被诬判三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3/206427.html
谷云鹏遭酷刑折磨 再被诬判五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5/20592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