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住址:
宋 坤(保卫科长):13834610888 0455──8102626(办)8222222(宅)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绥化市教育学院保卫科长。
二零零九年六月初,绥化市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张振江在教育学院几位领导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以官大压人,上升到政治来胁迫,命保卫科长宋坤配合绥化市北林区“六一零”,监控、跟踪本单位两名法轮功学员高锦淑、肖慧近一个月,后分别于六月三十日、七月一日,把两位公认的为人正直、善良而又多才多艺且工作踏实、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的好人送进了拘留所。后因全院普通职工的全力营救,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声援和支持,她们才重获自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发生在绥化教育系统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6/205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