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48033
中文姓名:
梁启顺
姓名拼音:
Liang Qish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华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新华派出所:
电话:0411-89814846
所长孙仁发 89725977、89723288、13352288277
教导员姜福健89725966、89845999、1307414188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华派出所警察。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李玉琴刚刚上班,新华派出所恶警梁启顺就开着警车、带领一帮恶警直奔她工作科室,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更没有任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不由分说,强行绑架。然后不知甚么时候,私自抢走了她的钥匙,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将李玉琴的私人物品抢走,其中有师尊的大法像,还有十几台小录音机等许多物品,至今也没归还。

之后,恶警把我关押在派出所的一个带铁栏杆的屋子里,然后就要给她照相,逼画押。李玉琴说:“我没犯法,不准照。”他们就轮流审讯,不让睡觉。

那天大概是后半夜两点左右,梁启顺与另一个高个子的恶警,又一次对李玉琴施加暴力,强制刑讯,动手打她耳光。当时她两耳隆隆的响,听不见其它声音。为了不让她睡觉,就把她两手分开,用手铐分别铐在铁栏杆上。当时,她正来例假,由于恐吓与毒打,两天的时间,她被折磨的消瘦了许多,眼眶都变黑了。梁启顺等恶警刑讯了她两天两夜后,十九号晚把她送进了庄河看守所。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后,庄河市政法委、“六一零”,非法判她劳动教养三年,把她送进了大连教养院。五十五天后,庄河恶警梁启顺带领恶警拿着逮捕证,开警车到教养院,又把她从大连教养院送回庄河看守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共监狱“转化”法轮功学员一幕—— 李玉琴在辽宁大北监狱遭五年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0/206229.html
迫害证据证词: